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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1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7日在仪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 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服务中心大局,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五年来,我院多次在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考核中获得一等奖,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先进单位等称号。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推进平安仪陇、法治仪陇建设,始终保持惩治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6891009人,提起公诉11771759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210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提起公诉783人。积极推进断卡专项行动,精准打击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提起公诉84人,办理的特大杀猪盘诈骗案,提起公诉11人,涉案金额近3亿元,对1假福彩网络赌博案件提起公诉13人,追缴赃款80余万元。从严从快惩处涉疫违法犯罪,对2口罩诈骗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提起公诉,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

持续助力三大攻坚战尽心助力脱贫攻坚,帮扶的2个村和252户贫困群众如期全部实现脱贫。2020年,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作现场宣讲,最高检对我院援彝干警蒋勇全的先进事迹进行了5小时全程微直播,阅读量达5000万。今年,我院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院,出台《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在五福镇老罐村设立乡村振兴联络点,打造1000余平方米法治文化院坝,下好了助力乡村振兴先手棋。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对非法捕捞、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41人,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9件,追偿生态资源赔偿金3.3万元。建立全市首个生态修复林,补植复绿11.6亩。积极参与长江流域禁捕,增殖放流鱼苗1.8万余尾。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3人,为被害人挽回损失900余万元。

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监察体制改革前,立足职能依法惩治腐败,2017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14人,参与查办了山西太原铁路局原局长、正厅级干部杨某某特大受贿窝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完成职能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持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监察体制改革后,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5262人,追回赃款1220万元。由我院提起公诉的南部县原县委副书记朱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原新政镇财政所干部何某、谯某某犯挪用公款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七年六个月。就强化我县某行业监管和内部治理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聚焦六稳”“六保,有力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提起公诉41人,办理的龚某某等人对我县某招商引资企业实施的寻衅滋事犯罪一案,批捕5人,起诉6人,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办理涉企案件,依法不批捕2人,不起诉4人,对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民营企业主吴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带动了周边近100人就业,最大限度减少了办案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扎实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工作,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8件。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县经开区成立检企服务中心,选派10名检察官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实地走访、法治讲座等活动37次。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服务民生民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抓牢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严守群众舌尖上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3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被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12万余元。对乡镇农贸市场及街边流动摊贩销售熟食卤味制品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7件,相关单位均采纳整改。积极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借力我县城乡治理智慧中心获取城区窨井盖问题线索54件,督促相关部门消除群众脚底下安全隐患43处,推动建立了窨井盖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推动全县重点工作落实落细,深入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对75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50.9万元。

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高站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恶犯罪2550人,并案提起公诉451人,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8件。坚持打伞破网,移送涉黑恶犯罪线索10条,保护伞”“关系网线索9条,10余人被依法依纪处理。推进黑财见底,对3件案件提出了财产刑量刑建议。推动行业清源,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3份,督促长效常治。依法办理了李某等40人涉恶团伙案和马某徇私枉法保护伞案,切实保障了社会安定有序。今年,我院“8.23”专案组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办案团队

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295人,不起诉160人。稳妥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出台《羁押措施变更一体化实施办法》,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8件,审前羁押率由54%降至39%,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建成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妥善处理群众信访582件,均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推动治重化积工作,由院领导包案办结信访积案,成功化解了杨某某重复信访案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全面落实公开听证制度,建成互联网直播公开听证室,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开展公开听证10次,检察长带头主持听证会21干警获得全国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试点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做实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批捕51人,起诉7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32人,附条件不起诉29人,不起诉6人。以构建我县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为抓手,督促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多部门共同发力,形成预防性侵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自主研发仪陇县青少年护航成长平台,通过大数据+云预警+社会综合矫正模式,收集信息76万余条,成功处理预警193次,使未成年人犯罪可防、权益可护。建成仪陇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上线运行VR云游基地,2万余名学生通过线上线下接受教育。联合公安、文广旅、人社等部门对我县部分娱乐场所开展夜鹰护航行动3次,查处未成年人有偿陪侍11人,立案监督2人,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持续五年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为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提供了实践探索,帮助我县152名困境儿童顺利享受国家福利政策。今年6月和10月,我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在“2021四川政法英模事迹宣讲暨四川政法先锋颁奖典礼新时代四川政法英模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上,以《用大爱托起明天的太阳》为题报告了我院典型事迹。今年,我院被评为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宪法定位,深耕监督主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53件有社会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监督立案42件,监督撤案48件,纠正漏捕32人,追诉漏犯99人,书面纠违116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4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书面纠违11件,提出和提请抗诉17件,均得到采纳,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监管场所监督案件75件,办理监外执行监督案件95对重大案件开展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0人次。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适用643955人,适用率达84.3%,提出量刑建议733人,采纳率达98.5%。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刑事-件比优化至11.19,让当事人最大限度感受公正和效率。

民事检察不断做强。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36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8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59件,发出检察建议54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5件。落实五号检察建议,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27件涉及虚假诉讼的民事生效裁判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加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聚焦农民工讨薪等问题,帮助30余人追回被拖欠工资40余万元。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件,其中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11件,针对社会保障、交通安全等民生领域问题,提出检察建议4份,均已督促整改落实。有序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4件,联合出台《关于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实现了办案双赢多赢共赢效果。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促进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和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稳中有进。切实履行好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新职责新使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129件,实现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五大领域全覆盖保护。通过案件办理,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8522万余元,追回带薪服刑多发工资待遇11.5万余元,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30余个。对污染养殖场、废弃砖窑、砂石料场等占地开展专项监督,复垦耕地90余亩。聚焦红色文物保护,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张思德故居等12处红色文物进行修缮和保护,该做法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办理的保护张思德荣誉案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催缴案先后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优秀案例。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从严治检,突出政治引领,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50余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推行党建+业务”“党建+队建等新模式,打造特色支部,我院党总支被评为全市先进党组织

抓实人才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典型案例研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000余人次。突出抓好青年干警培养,4名干警先后走上副科级领导岗位。坚持以赛促训,5名干警分获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1以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身份,被聘为全省首届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队伍中还涌现出一等功公务员”“四川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南充最美法治人物”“张思德标兵一批先进典型。4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优秀案例,我院因此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办理单位

抓严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检务督察等400余次,全力整治顽瘴痼疾,自查梳理问题 90个,对查实的16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新建制度5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过问记录,累计填报事项29件。强化办案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311件,整改落实不规范问题48个。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反馈的9个问题及时整改,常抓不懈。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庭审观摩、各类检察开放日活动40余次。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30余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法律文书1364份,公开率达100%,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39条,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检察信息2000余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们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不够;三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办理金融、网络等新型案件能力不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精准研判,认真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打算

未来五年,我们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落实、稳进、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省委第十一届九次全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努力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仪陇建设老区振兴、红色旅游、美丽乡村示范县贡献检察力量。

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全力助推仪陇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积极参与平安仪陇、法治仪陇建设,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力保障我县双十行动。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助力。

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巩固完善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适用。以保障民法典实施为重点,精准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虚假诉讼监督、执行和审判程序监督。常态化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办理安全生产、文物保护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全力保障群众高品质生活。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脚底下”“钱袋子”安全。充分发挥河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司法保护”融通,助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落实“1+5>6”“1+5=‘实’”。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抓好对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家庭的救助。创新践行枫桥经验,强化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检,全面加强新时代队伍建设。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和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机制,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发挥促进业务发展的指挥棒、引领司法理念的风向标作用。强化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强底气、提志气、树正气。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当有新作为。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努力对标对表党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拿出滚石上山的韧劲、爬坡过坎的拼劲、逆水行舟的冲劲、舍我其谁的闯劲,扎根法治事业、深耕检察履职、守护公平正义,推动仪陇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仪陇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有关用语解释

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十大业务: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10月,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送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四号检察建议:为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4月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等相关单位。

五号检察建议:为进一步强化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针对人民法院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7月向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五号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包含虚假诉讼认定标准、程序处理、协作配合、问责制度等方面内容。

附条件不起诉: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指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于考验期限届满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不起诉。

民事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亦不提起行政起诉,又不履行义务时,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相关权利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依法受理、审查、裁定,实施强制执行。

公益诉讼五大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权益保护。

诉前检察建议: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现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且造成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捕诉一体:指检察机关内部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1026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具体案件,指这些具体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两者之比,反映出具体案件在诉讼程序中的流转次数。-件比中的越高,说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越小,说明程序流转越少,诉讼周期越短。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