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26日在仪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龙晓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全会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024件,6件案件获评国省典型案例,2名干警获全省业务能手称号,7名干警入选人才库,31个集体或个人获表彰。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保障平安仪陇建设。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7件685人,依法批捕204人、起诉543人。把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放在首位,起诉涉邪犯罪4人,《逆境擒凶》等2部防邪宣传作品获省委政法委表彰。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突出惩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等恶性犯罪88人。坚决“打财断血”,办理的“11·16”涉黑专案33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二十五年不等刑罚,拍卖船舶实现追赃3000余万元。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起诉电信诈骗、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136人。
着力巩固惩治贪腐高压态势。忠实履行反腐败斗争检察职责,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9人。办理了近5年来首起渎职案,代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检疫结果并出具证明,致使112头不合格生猪流入市场,我院以代某某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依法提起公诉。突出检察侦查上下一体化履职,向市院移送案件线索1件,配合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犯罪3人。协助查办并起诉了原辅警郭某某等6人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6名被告人均获有期徒刑。强化溯源治理,围绕动物检疫监管、接处警管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
倾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49人。加大对涉企执法司法活动监督力度,依法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2人,督促清理涉企久办不结案件6件。与重庆江北区检察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与县市监局联合建成仪陇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助力长效常态综合保护。办理的成都某公司及何某等4人假冒注册商标案,督促退赃退赔365万元。2024年,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开放日活动在仪陇举行,全市检察机关、市场监管系统、民营企业代表等90余人观摩案件庭审。
竭力保障绿色可持续发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8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9件,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和治理恢复费用2万元,督促违法行为人增殖放流22万余尾。强化耕地资源保护,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整改问题83处。凝聚服务乡村振兴合力,以助力农粮生产、优化农产经营、规范涉农财补、促进农旅融合为抓手,出台《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打造“天府粮仓”丘区样板的实施方案》,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质量不达标、建后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监督。该项工作被确定为202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
二、聚焦民生保障民利,在坚持为人民司法中砥砺检察初心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1人、起诉45人,5名被告被依法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14人;依法起诉实施严重犯罪的17名未成年人;链接专业社工为1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和行为矫治。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支持9名未成年人索要损害赔偿等费用20余万元,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3件,协调解决司法救助、异地转学、监护权撤销13人次。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向教体、卫健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并督促追责3人。强制报告法律监督系统案例入选全国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深化“红色+法治”教育,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1名干警获“童卫四川2024年度全省优秀公益宣讲师”称号。
加大特定群体权益司法保护。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拓展弱势群体保护广度和深度。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0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47万余元。助推农村独居老人“老有所养”,以“支持起诉+派员出庭”方式助力耄耋老人提起赡养纠纷诉讼,获判决支持。联合开展养老机构专项排查,发现问题线索54条,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对20余家养老机构风险隐患全面整治。出台《关于成立司法救助“就业帮扶基地”的实施意见》,改“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该做法在全省推广。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督促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59处、清理占道车辆6100余辆、重新施划停车位4千米。
用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畅通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渠道,66件信访件在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已收到、谁在办”的基础上,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达100%。抓实访源治理,协助办结重复信访件3件,21件立案监督、刑事申诉案件均在接访环节化解。活用“带案下访+上门听证+司法救助”工作法,领导带案下访接访4件、包案化解首次信访案件4件,向22名涉案生活困难当事人或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9.1万元。办理的《许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1名干警被推选参加最高检“为民办实事”优秀个人评选。
守护人民幸福美好生活。围绕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公共利益等民生领域办理案件326件。依法惩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1人,办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诉请惩罚性赔偿金26.97万元获法院采纳。重点惩治危害群众身边利益的违法犯罪,起诉盗抢骗等侵财犯罪257人,检察环节追赃130余万元。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就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安全事故频发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强化路面管控、完善交安设备、教育警告违法行为人1639人次。立足办案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推动24家企业进行消防整改,督促新建消火栓88具,清查核验假灭火器3216具、劣质燃气灶186台。
- 秉持正义坚守公平,在践行为法治担当中彰显检察作为
刑事检察坚持正义为本。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坚定信念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撤案15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37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6件,依法追捕追诉57人。最大限度减少和转化社会对立面,依法不捕50人、不诉49人,作出羁押必要性审查21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81%。2024年,我院被省院确定为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单位。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均被采纳。依法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和社区矫正、剥夺政治权利等监外执行活动,以及财产刑执行、未羁押罪犯收监执行等开展监督64件,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巡回检察。2024年,驻所检察室蝉联全省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民事检察坚持公平为纲。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5件,同比上升57%,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完善民事和解工作,成功争创民事检察“和解五法”工作室省级联系点,促成和解3件。办理的《严某某与仪陇县某村村民委员会侵权责任纠纷监督(和解)案》获评全省民事检察优秀案例。依法审查民间借贷、劳务纠纷、买卖合同等重点领域案件180余件,对发现的未依法审查代理人资格等民事审判程序违法和民事执行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9件。自主研发司法拘留惩戒措施适用法律监督模型,对筛查发现的惩戒措施适用过程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7件,保障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坚持法治为上。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双重作用,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85件。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对裁定超期、财产调查措施违法、送达违法等不规范情形提出的10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16件,其中,督促注销从业资格、吊销资格证件10件。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府检联动等方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6件。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对应受行政处罚的61名被不起诉人进行反向审查,提出检察意见16件;对未及时进行行政处罚的2个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到期整改回复率100%。
公益诉讼检察坚持质效为要。聚焦法定监督领域着力保护公共利益,办理“4+N”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件。联合重庆城口、陕西南郑等10地检察机关会签《关于建立川陕苏区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开启川陕苏区红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新模式。如针对我县土门苏维埃政府旧址保护不力问题,借助该机制与成都军事检察院共同开展调查取证,联合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深化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动跟进监督,如在办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中发现,因涉案管网渗漏堵塞导致污水直排,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立即提出检察建议,整改成效明显。
四、公开检务阳光办案,在接受全面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我们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开展情况31次,报送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4件,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接受履职测评、专项调研4次。主动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助推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县委目标考核。强制报告法律监督平台被纳入2024年度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平台建设使用情况接受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深化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转化工作,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残疾人联合会对城镇盲道问题整改效果开展“回头看”,获肯定评价。
主动深化检务公开。畅通检察监督平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调研检察工作、出席开放日活动7次。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22次,通报检察工作情况2次,监督率同比上升33%。持续深化检察听证全覆盖,就司法办案活动组织公开听证102人次。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立体传播全媒体矩阵,“两微一端”发布信息300余条,16篇简报被其他党政机关内部刊载,以案说法短片《不信春风换不回》在全市展播。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律师阅卷198人次,接待案件查询73次。
持续强化内外监督。针对案卡填录、流程监控、案件超期未结等问题,印发整改通报15次,整改案卡不规范100余条,被通报率同比下降23%。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培训会,综合运用常规抽查、重点评查等方式评查案件51件,推动整改问题6类。充分发挥检委会决策指导作用,研究疑难复杂案件15件,检委会决策执行率达100%。强化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同,通过信息共享、力量统筹、案件交转、程序衔接等方式纠正检察履职问题4个。配合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监督执纪17次,规范“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执行。
五、忠诚铸魂强基赋能,在强化自身建设中锻造检察铁军
从政治建设上赋动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院请示报告重大案(事)件3次、报告专项工作11次。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德乡·红检”党建品牌,以党建工作引领建设高质量检察队伍经验做法被省院肯定,以“三个抓手”引领思想政治建设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推进会上作书面交流。
从专业素能上强能力。扎实推进“五强”基层院建设,不断深化“德乡·检”系列品牌建设,健全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一体化培养机制,分层分类开展各类培训300余人次。深化川渝检察协作,选派3名干警参加川渝刑事检察辩论赛,1名干警获优秀辩手称号。坚持“重德才、论实绩”选人用人导向,配备党外副职1名,晋升四级高级检察官1名。组建10个调研小组,8篇理论调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征文比赛中获奖,其中《论轻罪治理视阈下“醉驾”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构建》等2篇论文,荣获第十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优秀奖。
从作风管理上增效力。做深做实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支部集体学习12次、交流发言40余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专题党课8次,真正做到把学习贯穿始终。以省委巡视和县委联动巡察为契机,组织专人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10余个,及时完善防控措施清单。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暨干部作风集中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紧盯八小时内外,组织问题排查、明查暗访、廉政提醒12次。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持“逢问必录”,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8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锤炼赤胆忠心,在护航仪陇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在坚持为民司法中践行初心使命,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向好。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热忱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总结成绩的时候,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比如,发挥检察职能助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提升成效还不够明显;法律监督质效还有待提高,运用“三个善于”指导检察办案实践还不够自如;队伍中复合型、高精尖人才匮乏,智慧检务建设相对滞后。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认真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紧紧围绕仪陇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县、红色文旅示范县、丘区农业样板县”奋斗目标,以“6+1”工作思路,强化队伍“三员意识”,努力培育“四有”检察铁军,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激流勇进、顽强拼搏,奋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为建设现代化仪陇保驾护航。
强化政治建检,在淬炼过硬队伍上下功夫。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永葆对党绝对忠诚政治本色。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集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增强“政治三力”。优化调整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积极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实战实训体系,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根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
融入发展大局,在优化检察服务上见真章。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突出惩治严重暴力、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仪陇建设。严惩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治罪”向“治理”转变。
践行司法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求实效。严惩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药安全犯罪,做实恢复性司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深化“一老一小”、残疾人、困难妇女权益保障,重点抓好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更好发挥刑事民事和解工作实效,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把检察听证作为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着力破解“终而不结”“结而不息”等问题。健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以法治力量保善治、护民生。
突出法律监督,在捍卫司法公正上做文章。持续做优刑事检察,重点强化“两项监督”和审判活动深层次、实质性监督。有力有为做强民事检察,维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联动做实行政检察,不断深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突出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推动传统领域办案提质增效,有重点、分层次加大新领域办案力度。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提升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效能。全面接受人大监督,接受各界民主监督,在自觉接受监督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各位代表,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催生新作为,人民检察为人民,我们将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佳状态,推动检察监督质效提档升级,努力让德乡人民更好感受公平正义,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仪陇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解释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指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一项旨在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的行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和解五法”:系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办法,主要包括“背靠背”法、“并案化解”法、“利益平衡”法、“情义融化”法和“借力化解”法。
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是一种指标化、数据性评价方式,为司法机关选择强制措施类别提供客观性参考、为有效落实宽严相济办案准则提供基础性保障、为规范刑事案件审查方式提供科学性指引。
“4+N”领域公益诉讼:“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N”,是指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新领域。
“三个善于”:即最高检党组提出的,“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这是进一步提升检察履职办案质效,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的有效途径。
“6+1”工作思路:“六个一流”,即一流的党建工作、一流的案件质量、一流的检察服务、一流的法律监督、一流的检务保障、一流的人才队伍。“一个总体目标”,即巩固全国模范检察院成果持续走好第一方阵。
“三员”:党员、公务员、检察员。
“四有”:做人有德、干事有为、成效有名、廉洁有纪。
“政治三力”: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
“一函两书”制度:“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该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两项监督”:指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