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8日在仪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龙晓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以及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三县”建设中心任务,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办理各类案件907件,6件案件入选国省市典型案例,22个集体及6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扬。
一年来,我们围绕中心大局精准发力,在护航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倾力建设平安仪陇。在法治轨道上有力守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工作首位,办理涉邪教案件5件7人,提起公诉的2人均获有罪判决。深化醉驾依法治理,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158件158人,办理全市首例饮用藿香正气水危险驾驶案,针对法律适用问题撰写的典型案例呈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惩暴力犯罪,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15件16人,从快批准逮捕持刀入户杀人的杨某某,向社会传递法治最强音。依法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及侵财类犯罪,起诉138件263人。
用心服务“三县”建设。出台《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三县”建设工作的行动方案》。助力先进制造业集聚县建设。在经开区设立“法治娘家”服务站,针对企业法律需求匹配检察服务。严厉打击违法发放贷款、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办理的何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川渝检察协作典型案例和全省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助力红色文旅示范县建设。持续开展红色资源专项保护行动,以检察履职推动仪陇县英烈纪念园建设,对红九军政治部、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等红色文物开展全覆盖调查及“回头看”,及时督促职能部门对13处文物加强日常管护。助力丘区农业样板县建设。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整改沟渠淤塞、水田撂荒等问题81个。针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问题,督促规范农资行业经营。将公益诉讼履职与统计调查联动协作,开展“双蓝护农”活动,守护粮食安全。
协同推进反腐惩贪。深化监检协作,重大疑难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起诉科级干部5人,追赃挽损200余万元。聚焦医疗领域贪腐惩治,严厉打击在项目实施、物资设备采购等环节的腐败行为,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四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强化溯源治理,针对发案单位制度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均获采纳,就动物检疫监管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省检察院表扬。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法院组织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100余名干部受到警示教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自侦权,移送司法领域职务犯罪线索3件,参与查办司法人员渎职犯罪5件9人,办理的郭某、施某等六人徇私枉法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一年来,我们践行司法为民纾困解难,在保障民生中传递检察温度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紧盯危害民生民利的突出问题,实施精准监督与打击。坚持网络生态治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护不松懈,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52件161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屏障,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4件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促进燃气、装修行业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聚焦“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督促整治75家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等问题,规制网吧、足浴店等特定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为,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经营。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起诉31件3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3件19人,不捕、不诉13件14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55.6%,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44.1%,首次实现双下降。强化综合履职,针对“控辍保学”不力、拒不支付未成年人抚养费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综合履职率位居全市前列。推动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建成仪陇县“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该中心被推荐参评全省优秀办案工作区。优化强制报告(医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覆盖全县55家医疗机构,强制报告率上升23.5%,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中国行”活动集中报道。
做好特定群体司法保护。秉持为人民司法理念,让司法保障更有力度、人文关怀更有温度。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县民政局、卫健局等部门开展“孝亲德乡·情暖重阳”活动,凝聚爱老敬老共识。大力开展“德乡护苗”志愿关爱服务,帮助8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该服务被评为全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进一步做实做细妇女权益保障,起诉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犯罪18件19人,为2名困难受害妇女协调落实低保政策。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7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侵权损害赔偿金等15.3万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救助金11.6万元。
深化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打造“枫桥式”基层服务矩阵,选派干警常驻综治中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全年接收群众各类来信、来访327件次,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达100%。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3件。开展“三类”案件反向审视工作,反向审视率100%,办理的陈某刑事申诉反向审视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例。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摸排矛盾风险线索13条,科学研判风险、动态跟进化解,全年无进京赴省涉检信访事件发生。
一年来,我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在捍卫正义中提升检察质效
刑事检察有力有为。全年办理刑事案件545件763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49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适用率85.85%,量刑建议采纳率99.1%。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撤案2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8件,追诉漏罪、漏犯29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发现并移送相关线索5件;开展的重点治安处罚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刊载。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请市检察院对一起诈骗案提出抗诉,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获法院采纳。持续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各类刑罚执行监督纠正违法案件51件。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巡回检察4次,发现严重违法案件线索8件,移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1件2人,真正让犯罪者难逃法网,让无辜者不受追究。
民事检察有实有效。坚持精准监督理念,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1件。依法审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维护裁判公正权威。从严惩治虚假诉讼,成功监督市检察院交办的龙某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案,涉案金额达200万元。积极践行“和解五法”,稳妥化解民事纠纷,促成当事人和解5件。常态化开展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1件,采纳率100%。积极运用大数据监督平台成果,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梳理民事执行案件及领取社保信息2000余条,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6件,推动恢复执行,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
行政检察有韧有度。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理念,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7件。认真开展行政诉讼反向审视,与县司法局密切协作,依法审查涉我县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判和行政执法案件21件,持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件,均被采纳。扎实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理相关案件42件,精准提出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18件,防止“不刑不罚”;对逾期未处理的行政机关跟进监督3件,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刚性。对在校大学生胡某因邻里纠纷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在反向衔接中充分考量行政处罚必要性,依法提出不予行政处罚意见,促进胡某顺利就业。
公益诉讼有防有治。围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38件。加强国有财产保护,针对退休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督促行政机关追收社保资金22万余元。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监督”,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监管履职不充分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推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整改。深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办理非法狩猎、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9人,灵活采取“劳务代偿”等方式有效修复环境;针对违规排放油烟和医疗废水、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等问题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整治餐饮企业59家、口腔诊所29家。
一年来,我们主动接受监督公开检务,在阳光司法中行使检察职权
全面接受人大监督。深化专项报告与常态联络机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审议意见,积极研究、稳步推进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相关工作,进一步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调研、履职评议4次,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件,如实汇报工作情况,虚心接受批评意见。针对代表集中反映的红色革命遗址保护不力、部分农村道路安全设施缺失等民生关切,持续跟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问题整改11项。面对面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28人次,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案件听证会、公开庭审等活动30人次,让人大监督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拓展多元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健全与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常态化沟通机制,向政协委员汇报专项、重点工作3次,广泛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4件次,对提出的2条监督意见全部采纳落实并及时反馈。着力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律师依法规范便利阅卷,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两微一端”等平台,依法公开检务信息300余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一年来,我们坚持传承德乡红色基因,在铸就忠诚中淬炼检察铁军
筑牢忠诚履职根基。赓续德乡红色血脉,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工作11件次。以“赤承·德乡”文化品牌建设为牵引,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该品牌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持续讲好检察好故事,6部新媒体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其中《“老张包子铺”的“毒”舌劫》被全国总工会、中央网信办评为优秀作品。
锤炼过硬检察队伍。以“线上+线下”方式,持续强化检察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中国检察官网络培训学院培训300余人次,组织15名干警赴国家检察官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开展培训。深化“德乡·检成长”品牌建设,举办“德乡·星芒”刑事辩论赛2次,选派5名干警参加上级业务竞赛,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5次,安排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50余人次。一年来,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2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业务能手称号,晋升四级高级检察官1名,遴选员额检察官1名,提拔9名青年干警为中层干部。6篇理论调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征文比赛中获奖,其中1篇理论调研被《中国检察官》刊发。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谈心谈话150余人次,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参观监管场所等警示教育3次,通报各级问题典型案例30余件,讲授专题党课8次。认真落实联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制定82项具体整改措施,完成31项问题整改,建立健全8项长效机制,高质效完成集中整改任务。深化“三个管理”,开展“诉判不一”等专项评查工作,评查案件63件,督促纠正文书质量不高、案卡填录不规范等问题22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率同比上升18%,位居全市前列。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时刻牢记新时代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奋发图强、勇毅前行,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立足新起点,我们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与短板,如法律监督的刚性、韧性仍需进一步强化,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方面攻坚克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仍需持续用力,领军型拔尖人才不多。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务实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围绕县委“135”工作思路,大力弘扬“三敢”精神,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中心任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坚决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助推更高水平平安仪陇建设。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地方重点产业与重大项目,为“三县”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法治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促进发展。
守护民生民利,在做实检察为民上推出新举措。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等领域,做实做细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监督机制,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防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诉涉检矛盾。创新常态化普法宣传载体,提供精准高效普法,切实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强化法治担当,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实现新突破。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两个回归”工作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加强法律监督模型的研发与应用。强化民事精准监督,严查虚假诉讼,探索民事执行全过程监督机制。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与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扎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聚焦生态、食药、安全等民生热点领域,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接受人民监督,在加强改进工作上获得新提升。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各方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汇报专项工作并抓实审议意见办理。健全常态化对接机制,畅通人民监督渠道。高质效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充分采纳监督意见。持续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强化监督成果转化,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筑牢政治忠诚,在锻造过硬队伍上激扬新气象。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培养“张思德式”检察干警。纵深推进人才强检,强化队伍素能建设,健全理论培训、实战锻炼、业务竞赛等机制,大力培养领军型、复合型检察人才。建强专业化办案团队,激发干事活力,持续正风肃纪,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嘉陵江上谋发展,琳琅山下绘蓝图。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业绩,回应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为全力推动“三县”建设提质提速、努力推动新时代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仪陇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名 词 解 释
(按文中出现顺序)
1.“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1月部署的一项为期一年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行动,聚焦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违法犯罪及公益损害问题,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
2.“三类”案件反向审视:指检察机关在办理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时,对原案办理过程进行深度剖析,以发现并纠正执法司法中的问题,从而提升办案质效。
3.“和解五法”:系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办法,主要包括“背靠背”法、“并案化解”法、“利益平衡”法、“情义融化”法和“借力化解”法。
4.“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依法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并跟踪督促落实的工作机制。其核心在于实现“免刑不等于免罚”,确保违法行为在刑事程序终结后仍受到应有的行政制裁,从而消除法律监管盲区。
5.“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6.“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初部署、持续深化的全国性专项行动,该行动旨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住房、环保等民生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7.“三个管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在2023年提出要推动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而推行的系统性管理机制,具体包括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
8.“两个回归”: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新时期检察工作理念,具体指“回归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和“回归司法办案的主责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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