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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须知
信访须知
时间:2020-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下列信访事项 

  1、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2、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3、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4、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5、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6、反映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刑事诉讼权利的申诉或者控告;

  7、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8、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接访地点及时间安排

  1、接访地点: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4

  2、接访时间:

  周一——周五

        夏天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冬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律师参与接访时间

  周一上午、周二上午

  四、信访信件邮寄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一段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