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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16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6日在仪陇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仪陇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城乡面貌显著变化、人民群众得益良多的五年,也是仪陇检察凝聚发展共识、夯实发展基础、实现后发赶超的五年。五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德为先、民为本、法为上、和为贵”的治院理念,同心图强、奋勇争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荣记“集体一等功”。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助推老区经济强县建设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把服务大局做为第一要务,自觉紧扣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超前谋划,主动作为,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仪陇加快建成革命老区经济强县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切实为改革助力、为发展护航、为人民谋利。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创优经济发展环境。推动规范城市建设秩序。聚焦新县城拆迁安置领域乱象,部署查办拆迁安置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办案件17件39人,通过办案和约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亿余元。结合办案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我县拆迁安置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报告,提出五点建议被县政府采纳,推动我县建成规范完善的拆迁安置工作机制,被《检察日报》评为“2012年度亮点工作”。大力护航农村改革发展。聚焦村级财务监管薄弱、“村官”贪腐案件高发问题,组织干警深入全县10多个乡镇、4000余户农户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提出强化村级财务治理对策,得到县委、人大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并印发全县对照检查执行,市检察院依照“仪陇模式”在全市开展同类问题调研。积极服务全县脱贫攻坚。按照县委工作部署,组建驻村工作队1个,下派“第一书记”2名,对口帮扶、联系贫困村4个,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扶贫任务。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11人,制作警示教育片《抗击硕鼠》和主题宣讲片《红灯亮在越轨前》,组建女检察官宣讲团,深入各中心镇及部分重点贫困村开展巡回宣讲15场,得到县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推行预约接访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第三方参与化解等机制,依法处理群众信访516件,防范化解矛盾38起,保持无涉检进京访。完善法律文书说理和检察宣告制度,依法公开宣告7件。对不服法院、检察院正确裁判、决定的7起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金城、马鞍两个较大场镇派驻检察室,开通QQ视频接访,方便群众远程举报、控告、申诉和法律咨询。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共救助困难当事人38名,发放救助金35.4万元。控申接待室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确保检察职能充分发挥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努力推进平安仪陇、法治仪陇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819人,提起公诉1118人。积极参与“百日整治”“夏季会战”“双百整治”等专项行动,形成打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59人,提起公诉65人 。突出打击“黄、赌、毒”刑事犯罪,批准逮捕84人 ,提起公诉153人。加大对盗窃、诈骗、抢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167人,提起公诉283人。提前介入叶建华、姚小育系列盗窃汽车案,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18年,并处罚金29万元、30万元。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17人,提起公诉57人。积极开展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批捕4人,提起公诉6人,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出发,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等作从宽处理,决定不捕不诉221人,促成刑事和解53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查逮捕期限缩短为3天,审查起诉期限缩短为15天。

  

  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反腐肃贪。五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3件120人,年均办案17件2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0件90人,渎职侵权案件23件3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亿元,办案数量和质量名列全市前茅。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五年共查办大案83件,大案率100%,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6人。依法查办了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原局长王羽(正厅级)受贿案、省人大常委会原研究室主任曾平(正厅级)受贿案、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伏蜀培(正县级)受贿案、县粮食局原局长马清泉(正科级)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重大案件。认真整治“蝇贪”“蚁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19件4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39.2%。坚持惩防并重。建立全市首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五年培训各类干部 8000余人次,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警示教育基地”。建立“检察官流动服务站”,进乡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76场次。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49份,促进建立健全制度45个。与县电视台共办法治栏目《反腐纵横》,制作警示教育片2部、微电影1部。其中警示教育片《拆掉的人生》被县委确定为群众路线教育资料片,被市纪委确定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并被层选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展播。

  

  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7件,监督撤案39件,纠正漏捕18人,追加漏诉26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45件(次)。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普通刑事案件立案报备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对刑事案件的同步监督机制。开展“取保候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派出所办案”专项监督,促进侦查机关规范执法。深化“两法衔接”,牵头建成覆盖全县45家执法、司法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平台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25条,立案25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3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件16人,法院改判4件9人,发回重审3件3人。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监督案件52件,作出监督决定4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与法院、公安、司法会签《关于加强我县刑事执行工作的意见》,推动刑事执行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监管场所刑罚执行监督,书面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48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2件42人,对特赦15人全过程开展同步监督。加强监外执行监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开展“脱管、漏管”专项监督活动,纠正监外执行违法61件。率先在全市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情况”专项检察,督促公安机关建立罪犯档案25份。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开拓创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拓展职能和机制创新,满足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做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针对国家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救助,设立全省首个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举办“相信爱”——仪陇县刑事被害人救助捐赠活动,建立微信捐款平台,在银行、酒店、超市设立捐款箱,为基金筹得善款63万余元。出台《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基金专款专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截至目前,通过基金救助困难刑事被害人8名,发放救助金25.8万元。在此基础上,协调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实施联合救助,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增强救助力量。该项工作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推广,新华社、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近20家媒体跟进报道。

  

  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针对我县大量事实孤儿未能享受相应福利保障问题,经请示县委同意,协调法院、公安、司法、民政、教育等部门,整合县、乡、村三级力量,大力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将全县摸排出的212名事实孤儿全部建档纳入信息库,组织法律工作者、律师进行核实取证,并根据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救助:其中11人直接确认为孤儿进行救助;22人通过诉讼程序宣告其父母失踪,确认孤儿身份后获取救助;167人作为困境儿童实施救助; 110人免除其在校期间的学杂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费用,并每年另给予一定的助学金。该项工作得到省委书记王东明等领导肯定批示,并作为五个典型创新事例之一在2016年度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

  

  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酌定情节评定机制。联合法院、公安会签《未成年人犯罪酌定情节评定实施意见》、出台《评定暂行办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酌定情节全面收集证据、评定等级并准确适用。从2014年机制建立至今,共对48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开展酌定情节评定,通过评定依法对3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宽缓处理,其中9人重返校园,1人考入大学。该项创新得到省、市检察院肯定推广,2015年我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被授予全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忠诚专业干净队伍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干事创业的前提和保障,强根基、提素质、严作风,努力铸造一流的检察团队,涌现出“感动四川检察人物”“感动南充·2015年度人物” “张思德标兵”“仪陇县道德模范”等一批先进典型。

  

  以忠诚、担当为主题,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先后在全省检察系统和全县交流经验。注重文化引领,建文化长廊、办《琳琅检韵》杂志、建在线学习室,被评为首批“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学传统、学先进,组织干警到张思德学院、延安干部学院、焦裕禄干部学院、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学习参观,树立身边先进典型,传导正能量。

  

  以专业、精尖为方向,深化司法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学习,组织干警到西南财经大学、西华师大脱产培训2次100学时,选派干警参加业务调训268人次,以检委会、中心组、院务会等形式集中学习辅导26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采取案例研讨、模拟庭审、模拟审讯、质量评查等形式,开展技能练兵28次。坚持以赛促训,组织干警参加省、市各类业务竞赛,获得8个团体奖,16个单项奖,9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市)检察业务标兵。

  

  以干净、自律为重点,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建立完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监督办法》《乡镇检察室工作监督办法》《检委会工作监督办法》等制度,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行中层以上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以公开赢公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308件、检察手机报34期、检察微博微信828条。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单项工作5次,向政协通报工作1次,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回访考察、公开审查、旁听检委会等执法活动36次。

  

  各位代表:寒暑易节,春秋五载。五年来,我们在继承中发展,在困难中奋进,在创新中超越,取得了比较明显的进步。这既是全院干警团结一心、共同奋斗的结果,更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同志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仪陇检察所走过的路,我们深切感受到: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胸怀大局,忠诚履职,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在党和国家大业中贡献检察力量。只有始终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心系群众,服务群众,才能得到最广泛有力的支持,才能扎实检察事业坚不可摧的根基。只有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尊崇法律,捍卫法律,才能凸显检察人的价值,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只有始终保持队伍团结奋进,凝心聚力,进无止境,才能不断创造新的业绩,才能永立不败之地。

  

  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二是信息化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大数据时代下检察工作需要。三是队伍结构还不尽合理,专家型、专业型人才相对匮乏,不能完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办案责任的要求。这些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决胜期,也是仪陇检察高位求进的机遇期、关键期。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55发展战略”和县委打造“成渝第二城”重要支撑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拓展服务大局、维护民生的方法路径,始终保持全市检察机关第一梯队排位,为我县建设革命老区经济强县、争创全省脱贫攻坚示范县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应对司法体制改革,为实现队伍稳定、业绩优良不懈探索

  

  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以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为核心的检察改革。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切实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庭审实质化、公益诉讼和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等改革工作。加强对改革的政策宣传,强化对干警的引领和疏导,确保队伍思想统一、人心稳定。不断加强干警素能、专项业务等培训,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团结协作、服务发展、群众工作、执法办案和拒腐防变五种能力,为创造良好业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全力服务仪陇工作大局,为打造“成渝第二城”重要支撑提供法治保障

  

  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打造“成渝第二城”重要支撑总目标,及时出台服务措施,更加有效地促进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围绕实力仪陇建设,努力构建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犯罪的分析研判,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配合做好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经济安全。围绕绿色仪陇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加强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法律监督,严肃查办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职务犯罪,努力守护仪陇绿水青山。围绕幸福仪陇建设,深入推进“七五”普法,着力营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努力增强老百姓获得感。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做出积极努力

  

  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两抢一盗”等严重侵犯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积极顺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的同时,突出查办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更加注重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提出健全制度的意见建议,加大反腐败合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及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健全冤错案件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认真履行民事行政检察新职能,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诉讼违法调查、支持起诉等监督手段,督促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正确履行职责。

  

  主动担当更多社会责任,为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立足检察职能,自觉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继续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司法保护力度,深化刑事被害人救助、事实孤儿司法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做强做大仪陇民生检察工作品牌,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建立检察便民通道,打造网上网下“一站式”民生检务大厅。探索建立民生检务大厅、民生检察联络站、民生检察联络员三级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新模式,方便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提高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让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打造“成渝第二城”重要支撑、加快建设革命老区经济强县、创建全省脱贫攻坚示范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检察宣告制度:是检察机关对依法做出的检察决定,在专门或临时场所,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公开阐明做出决定的事实和理由,现场宣布决定内容并送达决定文书。并通过对检察决定公开宣告,公开听取意见,公开释法说理。

  

  宽严相济:当前国家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政策,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坚持宽与严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对严重犯罪依法从重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又称受害人与加害人的和解、受害人与加害人会议、当事人调停或者恢复正义会商,它的基本含义是指在犯罪发生后,经由调停人的帮助,促成被害人与加害人直接商谈,从而解决刑事纠纷。

  

  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刑事诉讼中发现不构成犯罪但属行政违法的案件依法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的相关规定、制度、途径以及配套措施的综合体系。

  

  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依法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书面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事实孤儿:指父母或养父母因一方死亡、一方失联或双方失联2年以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使子女成为“事实”上孤儿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