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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司法救助: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揪心事
时间:2021-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16日,骤雨将歇。一早,营山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史航一行就驱车前往该县柏林乡,对该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小丽(化名)实施司法救助。

“真的谢谢检察官,一直有你们的帮助,真的是太感激了......”从史航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后,被害人奶奶陈某紧紧地握住史航的双手,连声感谢,久久不愿意松开。






据悉,在该案审查起诉过程中,营山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了解到情况后,积极走访调查核实,发现被害人小丽为(智力、肢体)多重残疾人,其父母离异后,母亲便失去联系。爷爷常年卧病在床,奶奶也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只靠其父亲一人务工维持生计。且案发后未得到犯罪嫌疑人李某的任何赔偿,生活陷入困境。

该院认为被害人家中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对被害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压力。




“为被害人带去生活的希望,让他们感受国家的法治关怀和温暖,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这也正是司法救助存在的意义。虽然群众不会用华丽的辞藻来表达这份关怀,但是每每听到他们的那一声感谢,对于我来说,就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就是值得。”史航说。很多案件的背后都有一个群体,他们就是因案致病、致残、致贫的被害人及其家属。因此,对这样的群体而言,司法救助无异于雪中送炭,对生活在困境中的他们及时伸以援手,传递司法的温暖和力量。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营山县检察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主动将自身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在日常受理群众救助申请工作的同时,针对群众对如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办理相关手续不熟悉等情况,转变做法,化“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建立院内各部门之间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对批捕、起诉过程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主动跟进办案进度,形成内部司法救助协作合力,确保贫困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

针对刑事被害人的不同情况,创新司法救助策略,以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社会扶助为救助方式,多管齐下,全方位对被害人及其家庭进行救助,最大限度防范“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以达到最佳救助效果。

近三年来,该院共申请司法救助31件,发放救助金共计22万元。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好实事,解决了群众的燃眉之急,进一步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