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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检动态
检察官在战“疫”期间怎样出庭?这个办案“利器”了解一下
时间:2020-02-15  作者:admin  新闻来源: 【字号: | |

213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谢某红受贿案在营山县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及旁听人员分别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等不同的地方“隔空”参加庭审。这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又一次利用“三远一网”办案系统的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




当天的庭审中,法官远程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公诉人远程发表公诉意见、视频出示证据,被告人在画面中作最后陈述……庭审纪律严肃、程序一样不落,画面和声音清晰流畅。

“被告人谢某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该案当庭宣判。审判长再次敲响法槌,庭审结束,整个庭审过程时长不到40分钟,规范有序、公正高效。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服务服从大局,在全力战“疫”的同时,依托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共建共享的“三远一网”办案系统,进行网上“面对面”、远程“零接触”办案,确保案件能按期办理,防止超期羁押等,既避免了因人员聚集引发可能的疫情风险,又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做到防疫和办案“两手抓、两手硬”。

什么是“三远一网”?




“三远一网”办案系统是运用检察工作网,实现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司法局之间的音频视频互通、业务互动,包括远程送达、远程提讯、远程庭审三个子系统。依托该系统可以向看守所值班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等人员远程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远程进行提押还押、讯问、笔录签字捺印等,让“六方”(审判员、公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证人、旁听群众)身处不同地方就可以远程参与庭审。同时,兼具远程指挥辅助支持、远程监督考评、远程示证、同步录音录像、一键开启等功能,操作简便,业务覆盖广。该系统自2018年投入应用以来,切实提升了诉讼效率、防止了办案风险、保障了各方权利、节约了司法成本,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更是作用凸显,成为检察官的办案“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