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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检动态
防疫+护苗,营山检察远程宣告连线中
时间:2020-03-25  作者:王思卉  新闻来源: 【字号: | |




“能听清,能看见吗?”

“能听清,能看见。”

“你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已满,因你在考验期内表现很好,本院依法对你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我们将对你进行远程视频不起诉宣告,有没有异议?”

“没有。”

“好的,现在开始宣读附条件不起诉书……”

近日,营山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明星、卿伟通过该院远程视频接访中心平台,对一起盗窃案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书。




该案犯罪嫌疑人小张(化名)今年17岁,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营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小张是初犯,且情节较轻,到案后如实供述,对所犯的事情非常后悔。本着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该院于20199月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验期6个月。经该院考察认为,小张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决定对小张不起诉。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避免人员聚集,小张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老家无法到场,为保证涉案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受疫情影响,让其能够更专心的居家学习,通过与小张及其家长联系,采取远程宣告的方式进行不起诉宣布。




疫情爆发以来,营山县检察院坚持防控疫情与办案两不误,运用该院建设“三远一网”平台,利用远程“云”方式开展提讯、庭审、不起诉宣告等工作。防疫期间,该院第四检察部坚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掉线,及时调整帮教方案,运用电话、远程视频等方式听取意见、进行宣告、追踪帮教等,确保疫情防控与有效办案两不误,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