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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检动态
营山县检察院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时间:2020-1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12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营造全民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124日上午,在营山县绥山广场举行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活动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玉杰主持。




活动中,县委副书记李涛发表讲话,并宣布“宪法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斯顺平带领现场“百名”干部集体进行宪法宣誓,重温宪法宣誓誓词,表明了坚决拥护宪法,尊崇宪法的决心。




随后,大家纷纷在“全民尊宪学宪守宪维宪”签名墙上签下姓名,表示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为营山建设有影响力的山水田园城市和川渝合作示范县,努力争创全市经济副中心贡献法治力量。




为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倡导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营山县检察院在绥山广场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国家宪法日宣传为契机,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围绕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走出去”、“面对面”,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普及《宪法》知识,展现检察风采。


 

    

 

    



活动中,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营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洪平与该院干警一起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宣传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检察职能,对公益诉讼、12309检察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进行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下,如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如何通过公益诉讼维护公共利益等内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同时进一步向群众推介了该院“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掌上检察院app”等特色亮点工作。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宪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弘扬了法治精神,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