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增强未成年人应对性侵害的自救知识和自护能力。12月28日下午,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走进丰产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该校的200余名女同学们带来了一堂以“预防性侵,关爱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课。
同时,营山县检察院“知心姐姐”团队特别邀请到营山县人民医院郭玲宏、熊慧君两名心理咨询师为该校50余名教职工带来了一堂主题为“教师减压”心理辅导专题讲座。
课上,“知心姐姐”王思卉以预防性侵、关爱成长为题,结合在校学生身心特点,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理念,分别从“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什么是性侵害”“性侵几个需要破除的误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小知识”“遭遇性侵害怎么办”五个方面给在场的同学们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讲解,并通过互动问答、以案释法等形式,唤起同学的自我防范意识,并教会防范和抵御违法犯罪侵害的基本常识,增强保护自我的基本能力。
“知心姐姐”吴晓佩给同学们发放了防性侵宣传手册并进行互动交流,进一步引导同学们树立预防性侵的意识,教授同学们预防性侵的方法,让未成年人学会正确保护自己。
“刚开始听的时候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听完觉得很有用。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一名九年级的学生在听完法治课后说到。
今年以来,营山县检察院创新方式方法,将“一号检察建议”作为重点工作部署落实,联合教育部门开展督导调研,并和县教育局专门联合发文,要求审查教职工有无精神病史、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确定了性侵案件立即通报机制。从办理机制、社会救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方面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确保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的行动中,重点对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寄宿学生、乡镇农村学校学生及其家长加强宣传教育。
如何预防性侵害?
“知心姐姐”告诉你!
PART-1
认识自己的隐私部位
身体是属于自己的,应该被他人尊重,更应该被自己尊重。人的身体的隐私部位非常特殊,不宜暴露。在自己不感觉到异常的范围内,别人可以接触自己的身体,但除了父母、亲近的照看者和医生以外,任何人不能接触自己的隐私部位。
PART-2
学会区分安全接触和不安全接触
安全的接触:摸头、拍肩。不安全的接触:搂腰、摸背部或者拉手反复抚摸。如果遇到这种不安全的接触,我们就要大声、清楚地说不!我不喜欢!不要这样!并赶紧跑开。
PART-3
注意网络安全,不轻易泄露隐私
要警惕可能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媒体泄露你的身份、照片、位置等信息;不轻易相信所谓网友,参加同城交友等活动要非常谨慎。
PART-4
外出注意事项
外出时应了解环境,尽量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开荒僻和陌生的地方。晚上外出时,应结伴而行,衣着整齐不外露。外出要注意周围动静,警惕陌生人的搭腔,如有人叮梢或纠缠,尽快向人多的地方靠近,必要时可呼叫。外出随时与家长联系,未得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