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树立用语文明、执法规范的良好形象,1月21日下午,营山县检察院开展推广使用普通话集中培训会,特邀县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播音部主任黄鹏宇为该院全体检察人员授课。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洪平主持。
培训中,黄鹏宇对推广普通话的意义,对普通话的概念、普通话与方言的区别、普通话的发音、如何练习普通话、说普通话时的注意事项、普通话测试流程等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并详细的介绍了现代汉语方言的区分,声、韵、调、语气音变,轻声、儿化音、以及变音在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读法等。同时通过与现场干警之间“一对一”的朗读互动,纠正了大家平时发音的许多常见错误,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此次培训对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树立用语文明、执法规范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促进作用。
最后,蒙洪平指出,普通话是法定的国家通用语言,作为检察干警更应该成为学习、推广普通话的力行者。要进一步提高推广使用普通话重要性的认识,在今后工作中要把规范语言文字工作作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常态化工作,在日常生活中交流中多讲普通话,讲好普通话。并对今后学好、用好普通话提出三点要求:
一、 高度重视
严格落实公务活动、接听电话等使用普通话的要求,积极参与普通话水平提升培训和测试,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运用和积极推广普通话,不断提升自身普通话水平。
二、 大力宣传
从日常工作用语、生活用语入手,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带头讲普通话,在会议、接待、接听电话、接受采访等公务活动中坚持讲普通话,营造良好氛围。
三、 认真学习
把握培训机会,勤奋刻苦,甘当小学生,大胆开口,加强训练,坚决完成普通话学习任务,通过学习和培训测试,人人达到规定等级的普通话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