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 3 2 1
营检动态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4-10-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唐智军主持召开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蒙洪平的见面沟通会。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任震就配合做好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唐智军就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洪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省检察院选派参加联动巡察的有关同志,县巡察办主任,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县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任震指出,巡察是党赋予的重大政治任务,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都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县委巡察安排部署,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巡察工作的现实意义;要把准核心要义,精准落实政治巡察的各项要求;要严明纪律要求,切实维护巡察工作的公信权威。

唐智军指出,本次巡察重点监督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共同完成本次巡察监督任务。

蒙洪平表示,县委对我院党组开展巡察,既是“政治体检”,也是“把脉会诊”,更是推动我院各项工作整体提升、再上台阶的重要契机。县检察院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加压落实巡察工作中的各项任务,以坚定的思想自觉配合巡察工作;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以有力的行动自觉狠抓巡察整改。

据悉,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在营山县检察院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9381750011,电子邮箱:19381750011@163.com,并在县检察院办公楼三楼305办公室设立信访接待点,县检察院大门口设置征求意见箱,还开通了“四川码上巡”二维码。



巡察组每天受理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30一18:00。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