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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注意]开展“反恐、防恐”作战训练
时间:2014-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6日,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反恐、防恐”应急处置行动突击分队、协调和保障分队进行作战训练,法警大队队长担任教练员。本次训练是该院“反恐、防恐”行动队第一次着装实战训练。
教练员的一声哨响,来自行动突击队和保障分队的20名在编在岗干警迅速来到办公楼后面的训练场地集合。在教练员指挥下,干警们首先将警用盾牌、防爆钢叉、脚叉等装备进行了组装,随后进行了列队、擒敌拳、盾牌术、警棍术等训练。
训练结束时,该院检察长进行了点评。一是“反恐、防恐”行动队加强训练才能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干警不得以工作忙为借口缺席训练;二是干警对装备不熟悉,基本没有发挥作用;三是日常训练应打乱小组,严格以实战要求训练,做到任意配组均能快速反应,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四是加强协调和综合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小财产损失。
据了解,该院“反恐、防恐”突击分队、协调分队、保障分队将每天训练1小时,每周不得少于4小时,每月不得少于16小时;小组合练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得少于1.5小时;实战演练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时间不得少于1.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