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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4-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惩防体系建设2013年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南充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年工作规划具体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我院在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措施,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建设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的检察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步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要求
1、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顺应发展社会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形势,把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实施方案》的工作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2、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的着力点,切实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得到满足。
3、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要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与正在进行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4、必须坚持全面推进,综合治理。要坚持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全面推进《工作方案与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
5、必须坚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腐败现象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以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建立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和权力监督机制。要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发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突破,使《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
6、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责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广大检察人员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分工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务求取得实效。要努力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部门的配合协调,形成工作的合力。
(三)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工作方案与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任务,使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县委《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中,对检察机关承担的任务重新进行了调整,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部署检察机关协办的任务,涵盖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县院党组研究决定,为了抓好落实,将由检察机关协办的任务细化分解到了各个职能部门,并明确每项任务的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各有关处室都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任务分解和任务落实,确定主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协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承担的任务负总责,亲自过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和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每年的11月1日前将情况报纪检组,由纪检组上报市院。现将《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中涉及检察机关协办的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并明确主管领导。

1、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制定《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检察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检察机关与人大、政协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错案、严重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检务公开制度》,加强对检察活动的监督,强化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完善对检察行使权的监督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该项任务由纪检组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李德强
责任科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局、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
2、加强司法监督。县检察院要有效预防和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该项任务政治处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吴文君 杨鸿 陈佑星
责任科室:反渎职侵权局、预防局、反贪局、公诉科、民行科
3、加强群众监督。认真贯彻实施《最高检察院检务公开条例》,推进上网工程,深化检务公开,健全检察院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发挥本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试行公开举报电话和网上受理举报、监督、反馈等形式,方便群众举报,对实名举报查处情况实行反馈,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该项任务由政治处、控申科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任荣杰 杨鸿
责任科室:办公室、技术科、研究室、控申科、监察室
4、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止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减少权利“寻租”机会,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该项任务由纪检组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李德强 陈佑星
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
5、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案》及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改革措施和法律统一使用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检察管理制度、执法管理制度、财政保障机制,健全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规范检察权的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51)
(该项任务由政治处负责,县法院、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吴文君任荣杰 李德强 杨鸿
责任科室: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控申科
6、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该项任务由反渎局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杨鸿
责任科室:反渎职侵权局
7、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反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置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贿赂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该项任务由反贪局、反渎局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杨鸿 吴文君 任荣杰
责任科室: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预防局
8、加大查处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和有关部委关于在查处案件中协调配合的相关规定,完善我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与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协调配合的意见》,加强与纪委、组织、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协调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85)
(该项任务由政治处、纪检组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吴文君 任荣杰 李德强 杨鸿
责任科室:反贪局、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监察室
9、把握新形势下违法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正确使用办案措施,认真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坚持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准确定性量刑。(86)
(该项任务政治处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吴文君 任荣杰 杨鸿

责任科室:反贪局、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侦监科

10、完善申诉复查案件办理制度,积极探索案件审理的新方法,不断提高申诉复查的质量。
(该项任务由控申科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任荣杰
责任科室:控申科
11、严肃处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该项任务由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李德强
责任科室:反贪局、反渎职侵权局、、控申科、监察室
12、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界限,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充分运用法律的方式和手段,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89)
(该项任务由纪检组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李德强 陈佑星
责任科室:政治处、监察室
13、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犯罪。(90)
(该项任务由公诉科、侦监科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吴文君
责任科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科、反贪局
14、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规范交易活动。积极探索有效遏制和打击商业贿赂的途径和办法,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大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力度。
(该项任务由反贪局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杨鸿
责任科室:反贪局
15、坚持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通过查处案件、剖析案例,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努力把治标成果转化为治本资源,实现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该项任务由预防局负责,其他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任荣杰
责任科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局、预防局、监察室
16、实行报告工作和备案制度。各部门每个季度要报告一次落实具体任务的进展情况,每年对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回顾,查找不足,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各责任单位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对当年制定、修订的各项反腐倡廉制定,随时向院纪检组进行备案。对各责任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制度。
(该项任务由纪检组负责,各科室配合)
主管领导:李德强
责任科室:监察室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领会,明确任务要求。全院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组织广大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掌握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加深对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视的理解和把握,明确检察机关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想、任务目标和基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的自觉性。自觉做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融入到检察工作、检察改革、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把反腐倡廉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即充分发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职能作用,又全面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深化改革、重在建设,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抓好落实,把制度建设贯彻于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用检察改革、机制创新、制度建设的成果来检验和体现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院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的政治责任。要把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同各项检察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为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伟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吴文君、任荣杰杨鸿、李德强、陈佑星、马富进、杨友元担任,组员为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三)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院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本办法确定的各项任务作进一步的细化分解,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员,逐一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逐一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有计划、分阶段地扎实推进。全院内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对部门承担的任务负总责,亲自过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及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各相关部门每年11月1日之前,要向本院监察室专题报告完成分解任务的情况。建立健全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和奖惩机制,把贯彻落实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院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担负起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及责任分工》和《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责,积极协助党组搞好内部责任分解。在任务落实的进程中,要采取建立工作联系点、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研讨会等方式,了解掌握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向党组建言献策,提出改进工作,强化措施的建议意见。要采取督察、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职能部门的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要严肃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以致工作落空、出了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依照《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