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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每月廉政提醒告诫制度
时间:2016-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每月廉政提醒告诫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从检,公正执法,用党纪国法约束干警的言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营山检察院对全院干警实行每月廉政提醒告诫制度,制度规定:
一、 每月第一周向全院干警发放廉政提醒告诫书;
二、 告诫书内容据上月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及上级规定禁令确定;
三、 告诫书发放后及时报县政法纪工委备案;
四、 对政法纪工委反馈的信息及时按规定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