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公民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财产:通过行使检察权,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人民检察院主要职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提起公诉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刑事、民事审判监督权、行政诉讼权和提起公益诉讼等职权。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公民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财产;通过行使检察权,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人民检察院主要职权:
批准和决定逮捕权、提起公诉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刑事、民事审判监督权、行政诉讼权和提起公益诉讼等职权。
1,民事行政检察部2018年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市院交办3件),审结数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1件;力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法院采纳2件;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采纳2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行政机关采纳9件:上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件,立案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行政机关回复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起诉2件,判决2件,2件均得到法院支持。
2.控告申诉检察部2018年共接待上访户50余人次,受理控告举报信访25件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10人,发放救助金7.5万元,开展远程视频接访7次,邀请律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件,力、理控告本院办案人员违法行为的控告案件6件,完成12309服务大厅建设工作。
3.未成年人检察部2018年共办理逮捕案件7件19人次,起诉案件9件33人次。
4.行事监督检察部2018年办理普通刑事案件批准和决定逮捕案件128件211人;危害公共安全案审结合计11件1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共7件7人,有社会危险性7人:放火罪1件l人。
5.刑事公诉检察部2018年办理审查、拟不逮捕起诉公开审查1件1人办理刑事案件起诉214件295人,起诉、究止遗漏同案犯7人,起诉、究止遗漏起诉案件6人;办理公共危害案起诉73件74人;办理放火案起诉案件1件1人。
二、机构设置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单位,以及下属内设机构:综合保障检察部、信息技术检察部、刑事监督检察部、刑事公诉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内控监督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