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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4-03-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5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表6)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年度)(表 7


第一部分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营山县检察院职能简介

营山县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公民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财产;通过行使检察权,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营山县检察院主要职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提起公诉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刑事、民事审判监督权、行政诉讼权和提起公益诉讼等职权。

(二)营山县检察院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营山县检察院将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推动检察事业长远发展,重点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人民监督员、代表委员联络、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专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营山县检察院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部分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山县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营山县检察院2024 年收支预算总数1107.62 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8.48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2024年追加保险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营山县检察院2024年收入预算110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7.62万元,占100.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检察院2024支出预算110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16万元,占85.87%;项目支出156.46万元,占14.1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9.1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89.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47万元

营山县检察院2024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07.62 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8.48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2024 年追加保险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7.62 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69.4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7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95 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营山县检察院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7.62 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8.48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2024 年追加保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69.43 万元,占69.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53 万元,占14.13%;卫生健康支出81.71 万元,占7.38%;住房保障支出99.95 万元,占9.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4 年预算数为707.43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保障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 年预算数为30.00 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物管公司进行物业管理。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2024 年预算数为32.00 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检察专项业务工作、依法履职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99.1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49.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4 年预算数为7.82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保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 年预算数为81.71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 年预算数为99.95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营山县检察院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1.16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9.7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31.4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营山县检察院2024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8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83 万元,公务接待费1.00 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3预算持平,为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预算下降3.08%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4辆,小型客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预算持平。

2024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3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过路(桥)、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外出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开展。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023年预算下降3.08%。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为1.00万元

计划用于市检察院业务指导、兄弟院业务交流和社会各界业务工作接待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营山县检察院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营山县检察院2024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 年,营山县检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1.44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7.22 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分解失误,将54.58万元运行经费分解为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营山县检察院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营山县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 执法执勤用车7 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 辆。

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2024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 年营山县检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8 个,涉及预算1107.62 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 个,涉及预算719.72万元;运转类项目7 个,涉及预算231.44 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 个,涉及预算156.46 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南充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4 年度)(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4 年度)(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