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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6-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表7


第一部分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公民人生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财产;通过行使检察权,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做斗争。营山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权:批准和决定逮捕权、提起公诉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刑事、民事审判监督权、行政诉讼权和提起公益诉讼等职权。

(二)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方向,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推动检察事业长远发展,重点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案件管理及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检务督察工作,人大代表、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专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办公室(检察技术信息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收支预算总数1252.77万元,比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5.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底结转项目资金增加、本年保险公积金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收入预算1252.7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0.29万元,占7.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2.48万元,占92.79%。

(二)支出预算情况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支出预算125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94万元,占79.66%;项目支出254.83万元,占20.3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52.77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5.64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项目资金增加、本年保险公积金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2.4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2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861.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2.48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113.26万元,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金增加24.33万元、在职行政单位医疗增加28.94万元、在职行政和参公职业年金增加20.29万元、行政和参公住房公积金增加56.02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95.83万元,占68.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01万元,占14.62%;卫生健康支出89.77万元,占7.72%;住房保障支出106.87万元,占9.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744.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保障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6年预算数为19.20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物管公司进行物业管理。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2026年预算数为32.00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检察专项业务工作、依法履职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108.3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54.1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7.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保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89.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106.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7.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71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下降15.30%。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4辆,小型客车1辆。

202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结转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1.17万元。

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7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过路(桥)、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检察业务外出取证、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开展。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5年预算下降15.3%。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压减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预算持平,为1.00万元。

计划用于市检察院业务指导、兄弟院业务交流和社会各界业务工作接待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2026年,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0.60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2.99万元,增长10.10%。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量逐年增加,产生的日常办公经费、水电等单位各项运行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6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6个,涉及预算1162.4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747.34万元;运转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415.1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营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未安排委托业务费。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

2026 年营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未安排委托业务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南充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反应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查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6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6年度)(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