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在营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检察长 罗伟
(2014年1月7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服务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服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狠抓反腐倡廉取得新成绩
我院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抓办案促发展,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件15人(均为5万元以上大案)、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5人,已作有罪判决13件1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1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服务经济发展抓办案。指派12名干警,历时9个月,参与办理南充市“11·26”工程项目招标领域职务犯罪专案,共查处贪贿、渎职案件38件50人,为国家挽回损失2800余万元,其中我院独立查处评标专家受贿案7件7人、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案3件3人,震慑了串标围标等行为;配合查办了县重点办原主任李某等4人贪污、受贿38万元案,为我县挽回资金损失1041万元。查办了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原局长赵某、嘉陵区文峰供电所原所长赵某某在项目建设中受贿26万元案;查办了星火镇原党委书记陈某、原镇长何某在场镇改造中滥用职权,导致国有资产损失40余万元,并受贿20万元案,二人均已判处有期徒刑7年。还查办了城南镇兴隆村三职干部违法建筑案,追缴其侵占的公款公物,拆除了违法建筑,为政府避免经济损失近500万元。净化了发展环境,保障了政府投资安全。
服务民生民利抓办案。我院积极服务县委“惠民富民五大计划”,着力查办涉农惠农、教育卫生、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案件。查处了市商务粮食局原副调研员李某(副处级)等3人在“秦巴山区农村商贸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中玩忽职守造成惠农专项资金损失120万元案;查处了小桥镇完小原校长杨某等4人在“普九”建设中贪污、受贿15万余元案等。切实维护了国家民生政策,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服务和谐稳定抓办案。积极参与查处影响稳定的事件3起;协助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何某滥用职权与村民违规建房,导致50余人到省政府集体上访案,拆除了1200平方米违法建筑,及时平息了事态,维护了工作大局。
二、加强监督,围绕群众关切狠抓司法公正取得新进展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平安营山建设。2013年,我院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2件143人,经审查批捕65件90人,不捕27件5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48件20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4件200人。坚决惩处“两抢两盗一诈骗”案件16件31人;办理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案1件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严肃查办王某雇凶伤害案,将其起诉判刑,促其认罪服法,并赔偿被害人18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化解了近12年的上访积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全面维护法律权威。深化立案监督工作,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3件,通知侦查机关立案侦查3件3人;纠正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件3人,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2人。强化侦查监督措施,针对侦查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不齐全等情况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2人,口头纠正4件4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9件10人,建议取保候审3件3人,决定逮捕6件7人;经审查追诉漏犯3件10人,追诉漏罪4条,其中从肖某故意伤害案中深挖漏犯8人、漏罪4条;对本县所发生的命案7件8人,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引导侦查取证,保证了案件质量。履行审判监督职责,依法抗诉1件3人,已改判。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查办了全市首例看守民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经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件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检察建议书3份。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决定法定不诉3件3人、酌定不诉2件2人、附条件不诉2件2人,封存犯罪记录15件。
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强化司法监督制约。与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人民法院及律师事务所完善了联系机制,认真执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与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分别会签了《关于对民事诉讼活动加强检察监督的意见》、《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一年来,受理群众申诉民事行政案件13件,均予以审查回复;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3件,均得到法院受理审判;经我院主持调解,促成当事人和解3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进行监督5件次。
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注重法律监督实效。积极打造“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工商、质监、卫生、国税、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个案会商、案件介入、信息共享等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4件7人(已作有罪判决2件5人)。
三、规范执法,围绕检察职能狠抓能力提升赢得新形象
加强素能建设。狠抓干警的规范执法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练、讲、赛活动,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确立每周定期学习制度,开展读书评书活动;开设了“营检论坛”,党组成员带头开班讲课;开展“执法规程操作竞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公诉论辩赛、观摩审讯和庭审活动等,以赛促学,实战练兵。确立司法理性,规范执法行为。
打造检察文化。以文化熏陶促规范执法,成立检察官文联;开展文明执法文艺表演;开展“以竹喻检”创作活动;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创办内部文化刊物《绥山清风》;在各级报刊媒体发表宣传、调研文章131篇;派员参加了海峡两岸司法论坛。
强化检务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整治不规范的办案设施设备,规范信息化建设,实行网上办案,规范办案管理流程;规范改造审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办案工作区设施、看守所监控联网系统及专用审讯室等;规范建设了案件管理中心、控告申诉视频接访室、派驻小桥检察室。
四、倡廉促廉,围绕履职尽责狠抓预防工作取得新突破
开展立体预防。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在县委组织召开的“县委中心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和“全县领导干部预防渎职犯罪暨作风警示教育大会”上,作了专题报告;检察长应邀在县电视台“小兵会客厅”栏目,访谈群众关注的预防腐败问题;在县电视台和绥山广场LED显示屏上每天播放《皮尺丈量人生》等廉政短片;投资37万元更新县城出租车LED顶子200个,流动播放廉政公益广告等。“正义网”、“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检察日报》等媒体对我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予以了广泛报道。
加强警示教育。到乡镇、进机关开展预防巡讲15场次,受教育6000余人次;建立预防短信平台,在节假日给广大干部发送廉政短信;给机关单位送《廉政台历》、《预防温馨提示卡》、《法治与责任》宣传册等3000余份;对电力、卫生、安监、地税等系统和星火、小桥等片区干部开展预防培训1000余人次,收效良好。
突出重点预防。在南北两河综合整治工程、巴广渝高速公路建设等重点项目建立检察官服务站,进行同步预防,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在涉农惠农、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协助相关单位堵漏建制;注重打防结合,针对已发案单位、易发案群体重点预防,协调组织全市看守民警和相关单位政法干警上百人旁听个案庭审,接受教育;制作的专题片《高墙下的交易》被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市警示教材之一。
着力制度预防。构建“五机制”,搭建“五平台”,推行“五措施”。强化党委领导的预防工作机制,深化目标考评,保障专项工作经费,落实社会联动预防措施,对招投标、政府采购的中标候选人提供行贿档案查询38次,对拟任干部提供廉洁档案查询28 人次,促进廉洁诚信体系建设,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
五、从严治检,围绕检察事业狠抓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人为本,增强凝聚力。坚持以“目标同心、将心比心、谈心交心”等“十心”带队伍;积极实施多项拴心留人的措施,改善外地籍和单身干警工作生活条件。坚持公正用人,激励干事,促进人才成长;开展“敬业奉献、争先创优”等“十项”支部活动,凝心聚力,密切了干群关系。
改进作风,提升公信力。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要求,开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活动和“宣誓倡廉、送书学廉”等“十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健康情趣,确保勤俭清正,以廉洁促公信。
健全制度,强化约束力。建立办案流程管控制度,对办案流程监控221件次,发出预警提示68件次,确保无超期羁押和违规办案行为;构建“排查机制、纠偏机制”等“五个机制”,成功化解多年积案12件,实现涉检上访归零目标,省信访局、市委群工局等对此予以了转发推广;加强内部监督,建立“三早”( 早提醒、早告诫、早纠错)预警机制,拓展八小时外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监督;在办案组建党小组、设纪检员,建立“吃请、说情、送礼”报告制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活动同步监督、跟踪回访,确保全年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同时,我院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进行视察。向代表、委员寄发《检察要情》600份,深入东升镇、双林乡等10余个乡镇广泛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上门走访人大代表30人次。对代表、委员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出9条,确定专人负责,一一落实;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拟不诉、拟撤销案件4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贪贿、渎职案件庭审3件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近两年来反贪、反渎工作情况,有效促进了工作稳步发展。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中,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以及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式方法还有待改进;二是面对新形势,整体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三是侦查办案装备设施还有待改善。
各位代表!在新的起点上,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遵照县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要求,积极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把营山建成川东北大城市和次级交通枢纽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是护航全县中心工作狠抓办案。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影响投资创业环境、吞噬民生发展资金的行为;从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反响强烈的案件;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妨碍发展的案件。全力保障县委“五大战略”实施,积极维护营山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狠抓监督。继续加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力度,全力保障“平安营山”建设;继续强化法律监督,积极保障人权;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打造风清气正环境狠抓预防。坚持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继续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方法,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预防腐败新机制,继续打造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平台,继续开展同步预防、专项预防和重点预防,坚持多管齐下、多方联动,夯实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大格局。
四是强化队伍效能建设狠抓规范。坚持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引导干警确立规则意识,继续加强素能培训,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顽强拼搏,不辱使命,奋力谱写营山检察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