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6日在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 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紧扣服务大局,彰显检察担当,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强化源头治理,推进平安营山建设。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8件210人,审查起诉272件462人。
聚力平安营山建设,强力打击严重犯罪。集中精力,形成合力,打击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型犯罪,批捕故意杀人、“两抢一盗”、涉枪涉爆等犯罪60人,起诉62人 ;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黑拐骗”等丑恶型犯罪,批捕55件101人,起诉50件77人。深化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专项活动,批捕1件 1人,起诉2件2人;办理侵害留守儿童、妇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犯罪案件22件70人,其中批捕、起诉强奸、猥亵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犯罪6人;保障农民工依法维权,批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人。着力长治久安,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102人;在学校、企业建立观护基地4个,县委书记黄金盛亲自授牌;发动社会力量,组建“知心姐姐”志愿者团队、“知心姐姐伴我行”法治副校长团队,计173人,与组织部联合行文纳入党员义工。狠抓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不起诉 6人,帮教观护涉罪未成年人28人,对未成年被害人8人实施司法救助;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5次,切实解决学校之愁、家长之忧,增强群众平安获得感,被省检察院和腾讯公司向全国微直播。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得到县委、人大等“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知心姐姐”团队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组织奖、南充市最美法治人物、营山县五四奖章;《知心姐姐》微电影荣获“平安中国看四川”优秀作品奖;“知心姐姐”微视频荣获中国“检察好故事”优秀奖。
聚神经济转型升级,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7人,起诉195人。依法办理受害群众上万人、涉案金额2400余万元的“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以及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批捕59人,已起诉38人;审查批捕组织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68人,起诉93人;加大惩处利用网络的经济犯罪力度,批捕62人,起诉87人,助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惩治强迫交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招投标等犯罪,批捕4人,起诉12人,促进了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聚焦民生民利保障,着力调和社会矛盾。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倾力修复被损坏的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立面,不捕58人,不诉 17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管控;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城乡结合部、学校、医院、网吧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管理。实行“一站式”受理,完善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2件,实施国家司法救助8件,发放救助金6.5万元,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援助7次。利用“互联网+”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把检务公开、视频咨询接访平台建到村、社区、政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建成视频接访中心和800余个终端,走网上群众路线,有效处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探索出基层治理、依法治访的“营检模式”,助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检察日报》、《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予以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及《南充改革动态》《南充信访》等予以转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被评为全市信访维稳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顺应群众呼声,坚持惩防并举,加大惩贪治腐力度
着力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2件24 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件16人,渎职侵权案件4 件8人;科级以上干部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正风肃纪,严惩侵害民生犯罪。围绕“九场战役”,查处在村道公路建设、产业发展、民生工程实施中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不作为、乱作为等职务犯罪案件 8 件16 人。查办了县交通局原工会主席石某受贿32万元案;柏坪乡原党委书记陈某等受贿11万元案;回龙镇原党委书记肖某、镇长李某等人私分国有资产30余万元案;朗池镇、丰产乡等乡镇“三职”干部李某、吕某等10人贪污案等。所查办的农村村道公路未批先建系列案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要求在全市举一反三,全面整改。
遵循民意,切实维护生态环境。立案查办了县环保局原局长李某滥用职权案、县林业局干部杨某、李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案等。与法院联合探索“补植复绿”的从宽处罚机制,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和修复。
精准预防,努力实现标本兼治。深入开展系统预防、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对河流水环境治理及修复工程、县城一环路、金鸡沟水库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开设专题预防讲座;对林业、交通、环保等领域实施跟踪预防,提出建议堵漏建制;组建预防宣讲团,开展服务换届选举和涉农领域巡讲20场次;对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拟提拔干部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63次,建议废标3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等活动,深化社会预防,强化腐败源头治理。
三、立足宪法定位,深耕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厘清检察职能,找准监督定位,强化监督举措,注重监督实效。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立案、侦查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8人、纠正不当立案6 件,纠正侦查违法19 件,追捕5人、追诉17人;推动庭审实质化,申请“四类人员” 出庭作证11件。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合力。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改判1件;对审判活动中的瑕疵提出纠正5次,促进了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实行联网动态监督,对办案超期羁押进行预警提示监督,对社区矫正开展远程跟踪监督。依法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22次,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23件,切实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纠正社区矫正中的违规问题23次;对2起罚金刑提出执行建议,确保刑罚公平公正执行。派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优化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对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开展全面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件;对不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申请监督案件审查后,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 件;对民事行政执行和审判活动监督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为农民工追讨工资5万余元;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3件,均采纳整改;督促县国土局以起诉方式追缴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5716万元。探索公益诉讼,立案34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份,引起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专题研究,责成有关单位落实整改。
四、铸牢事业根基,强化四项举措,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从严治检、从优待检,加大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全面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从高要求,素质兴检。坚持政治建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等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实施人才强检战略,注重人才培养、引进和选拔,开展“每周一辩”“营检论坛”岗位练兵,先后有20余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万名侦防能手”“南检之星”、全市业务竞赛标兵等荣誉。
从优培育,文化育检。积极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检察院,着力修身铸魂。舞台剧《春雨》在全市文艺汇演中荣获三等奖,在全县“全民健身日”健身操比赛中获第二名;编辑了《绥山清风》《铸魂-营山检察故事》等刊物;在各级报刊媒体发表各类文章200余篇;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新媒体工作室,官方微博连续5个月排全国县区榜第一;先后有30余个市、县检察院来院交流学习。被评为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优秀院、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等。
从新着力,科技强检。贯彻科技创新思想,成功创建成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确定为远程送达、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等“三远一网”及人工智能语音识别技术试点应用单位。已建成基础设施,研发了软件、编制了手册,投入应用。还研发了网上检察官、接访机器人、检务直通车、智能(门禁)轨迹管理、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等;大量应用测谎仪、无人机辅助办案,收效明显。全市检察机关“三远一网”及智慧检务推进会、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智慧公诉建设现场会均在我院召开;省检察院党组远程听取了我院智慧检务专项工作汇报;得到全国人大视察检察工作代表团以及省、市、县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从严入手,规范治检。我们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班子成员坚持“五每五不五带头”,开展“十廉”活动;认真落实省院“八化”建设抽样评估和市院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落实“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权力清单制,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一年来,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阳光检务,推进“三微两端”建设,完善网上服务大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公开案件信息和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自侦工作情况等,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执法办案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走访征求意见、发送检察手机报、赠送检察资料等方式,保障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3件。
各位代表!
检察工作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委主要领导先后8次来我院调研,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远程庭审建设、公益诉讼等工作。同时,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措施仍需进一步改进;二是检察职能的作用发挥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司法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落实。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上级院部署,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一、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在服务大局上作出新贡献。坚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以“人民为中心”公正司法;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针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实化细化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体服务措施,为招商引资、企业发展、项目建设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二、推进平安法治建设,在维护稳定上创造新业绩。充分履行职能,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黑拐骗”、互联网新型犯罪;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建设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加强预防犯罪、化解矛盾、恢复性司法等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在职能延伸上实现新突破。牢记“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找准新时代强化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和新的增长点。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介入侦查、指导取证、防错防漏;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和监督,努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洒向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政策落地上迈出新步伐。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档案及绩效考核,落实检察官职业待遇;建立与监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协作机制,形成惩防腐败合力。
五、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在自身建设上展现新形象。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建设,努力培养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
各位代表!
新时代新思想新要求,我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建设有影响力的山水田园城市和川渝合作示范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