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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0年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26  作者:  新闻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县十七届人大六次

会议文件(十六)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8日

在营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蒙洪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取得新进步、新成效。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绩效考评中位居第一,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等殊荣。

过去的一年,我们聚焦中心,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尽心尽力“战疫情”。初心、担使命,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提前介入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疫物资案件8件,快捕快诉贾雷、唐川江涉疫诈骗案。维护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协调处理涉疫纠纷、问题80余个。加强驻看守所疫情防控监督,确保监管场所人员“零感染”。全院干警深入社区、街道、企业参与一线联防联控,积极推广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解决涉疫矛盾纠纷和群众困难200余起,“应急法警巡逻上演生死时速,救送医治生命垂危小孩”,以法与情写就营山抗疫故事检察篇章。

尽职尽责“促营商”。在保障营商环境“硬需要”上驰而不息,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人。在服务营商环境“软需求”上善作善成,宽严相济处理涉企案件5件,如依法批捕王小东诈骗案后,对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为取保候审,确保在春节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200万元。在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上久久为功,建立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搭建检企服务平台,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联系走访企业40余家,帮助企业释难解疑,排除法律风险。

尽善尽美“护公益”。公益诉讼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坚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通过检察建议、发布公告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自行主动纠错,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促使案件在诉前程序得以解决。办理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李青山、彭术军等违法者因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必须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补植复绿5000余株、补放鱼苗10000余尾。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我院近三年公益诉讼工作,满意度100%。

过去的一年,我们勠力同心,在维护稳定中展现检察作为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推进平安营山建设。

重拳扫黑除恶出战果。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细查杜眯程恶势力犯罪集团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案,起诉10人、追诉1人,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件,促进棋牌、网吧等场所专项整治。协同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联合开展“六清”行动,切实落实线索移交、提前介入、案件会商等长效机制,全面完成案件清零任务,得到省扫黑除恶第十督导组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被《四川日报》刊载。

打击刑事犯罪保稳定。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79件368人,批准逮捕131件26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75件428人,提起公诉223件353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59人,起诉64人,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李春圳、徐小英故意杀人案等依法快捕快诉;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10人,起诉93人;批捕聚众斗殴案、寻衅滋事案26人,起诉126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案16件134人;扫黄打非17人。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犯罪案件2件,对宏基公司易文辉、王兰琼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配合做好利益受损群众的稳控疏导。

协力推进反腐作贡献。在反腐倡廉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决定逮捕6人,提起公诉8人(含上期受理未结2人)。对承建我县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的四川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炳南涉嫌单位行贿案依法提起公诉,已追缴非法所得300余万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减少社会对抗促和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小的刑事犯罪,坚持“慎捕少诉”的刑事司法理念,依法不批捕40件85人,不起诉42件52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251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过去的一年,我们不忘初心,在为民服务中供给检察产品

关爱未来更有温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对在县城学校周边抢劫中小学生手机的何明亮等7人快捕、快诉;严惩性侵类案件8件9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捕21人,不诉7人。坚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发挥“法治副校长”和“知心姐姐”团队优势,开展校园巡讲、专项检查50次,对70余名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心理疏导,推动预防校园欺凌、性侵等制度落实落细。“知心姐姐”团队被命名为“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回应关切更有力度。抓群众最“恨”的事,从严从重打击涉案资金上亿元的“5.09”“6.11”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努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解群众最“忧”的事,通过支持起诉等手段,协助39名跨国务工人员追讨“血汗钱”493万余元,努力让劳动者不再“忧薪”。帮群众最“难”的事,落实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值班制度,对226件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办结回复,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向10名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发放救助金6.5万元,彰显司法温度。

服务民生更有高度。“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件11人;开展“森林防灭火”“违规排污”“春季禁渔”等专项行动,利用“检务直通车”深入乡镇宣传20余次,督促整治问题30余起。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惩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犯罪,公益诉讼立案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度,开展“饮用水安全”等专项监督行动,确保群众饮水放心。深入开展脱贫帮扶工作,投入帮扶资金18万余元,切实改善民生,保障顺利通过成效考核。

过去的一年,我们找准重心,在维护公正中履行检察职责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努力在办案中实现监督,在监督中提质增效。

着力优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侦查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4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5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纠正漏捕10人,追诉漏犯4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抗诉5件,改判4件。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监督。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和解3件;监督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支持起诉39件、民事执行活动6件,均得到法院回复或采纳;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4件,督促相关部门追收超容积率规费逾千万元。

着力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驻看守所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2件,检察建议2件。针对疫情期间律师会见难的问题,牵头制定《关于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在押嫌疑人实施办法》,保障律师会见嫌疑人400余人次;做好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对全县14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走访巡查50余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9件;对全县29名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察,切实保障村两委换届选举依法依规进行;对辖区内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进行监督,督促收回专项资金25.8万余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定信心,在锤炼队伍中提升检察能力

举旗铸魂,固本培元正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讲党课、忆党史、过党日、宣誓词”等党建活动30余次,引导干警举旗铸魂,品格提升,干警个人踊跃为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捐款物献爱心5万余元。强化阵地建设,机关第四党支部创建成全市“五基”标准化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年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248篇,6件检察文化作品获全国奖项,获评“中国优秀政法新媒体”。

强筋壮骨,苦练内功重自强。坚持人才兴检,强化实践养成、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施“青蓝工程”人才培养计划,组建“后浪成长营”,办好“营检夜校”“营检辩论赛”,开展季度“光荣榜”评选,30名青年干警得到强化锻炼,3人通过司法职业A证考试,15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坚持文化育检,开办“习语学法”专栏,用活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讲好营检故事。坚持科技助检,深化“智慧检务”平台运用,疫情期间“远程提讯、远程出庭、远程送达”300余次,智辅办案的功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正风肃纪,从严治检作风硬。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防止插手、过问、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逐月填报共9次,确保公正司法。扎实开展巡察、审计、通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完善落实党组议事、会议纪律、请销假等管理制度。以案肃纪,认真开展“三案”整治工作,整改“问题”案件5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零容忍、不护短、不宽软,廉政谈话、约谈提醒5人次,党纪检纪处分2人。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县政协报告、通报检察工作,认真贯彻各项决定、决议。高度重视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专门研究、专人办理、及时反馈。不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联络,通过邀请视察调研、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公开听证等形式,主动公开检察工作情况,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促进检察履职更加规范高效。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过去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皆为序章。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与法治建设需要相比,法律监督的实效有待增强;三是与从严治检要求相比,队伍建设的短板有待补强。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立足检察职能,助力县委“四大行动”,为加快建设“三力营山”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坚持以“信仰、信念、信心”为标杆引领检察方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顾大局”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厚植人民情怀。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倾情倾力投入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大工作部署之中,履职尽责,积极发挥打击、预防等职能作用,推进基层治理。服务“六稳”“六保”,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好检察服务,全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二是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在监督质效上有新突破。坚持以“做优、做实、做好”为标准推进检察工作,深化平安营山建设,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着力基层治理,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犯罪,着眼长效常治;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依法惩治医疗、教育、食药环等领域的刑事犯罪,保障民生安全。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精准提供司法救助、风险防控、法治教育等检察服务。做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始终坚持强基导向,在锻造队伍上有新形象。坚持以“干净、干事、干练”为标尺锤炼检察队伍,持续深化“三案”整治,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等办案机制,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深化“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品牌建设,打造好“智慧检务”为检察办案减负增能。实施人才培养战略,提升专业素养,为检察干警强身健体。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队伍教育整顿,为检察队伍立规明矩,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在喜迎建党百年华诞之际,我们将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大力弘扬“三牛”精神,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忠诚履职,为建设有影响力的山水田园城市和川渝合作示范县、争创全市经济副中心、打造双城经济圈次极核东部增长极贡献检察力量!

部分术语说明

 

●“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项业务”:即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生态和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

●“捕诉一体”:是指由同一刑事检察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认罪认罚从宽: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承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