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七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十九)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2月7日在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加强自身监督、深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过去的五年,是我院执法理念深刻转变,执法作风明显改进,执法能力显著提高的五年;是业务建设富有成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科技保障明显增强的五年;是执法环境大幅度改善,党委和群众更加满意,司法公信力持续攀升的五年。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我们坚持把维护大局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动源头治理,促进平安营山建设,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44件839人,提起公诉805件1085人。
依法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审查批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犯罪案件31件31人,提起公诉37件37人。严厉惩处侵财犯罪,审查批捕“两抢一盗”犯罪121件152人,提起公诉172件237人。有效打击“黄赌毒”犯罪,审查批捕98件137人,提起公诉112件173人。重点治理危害生态、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查批捕7件9人,提起公诉20件22人。对王某杀害出租车司机等14件命案第一时间介入现场,引导取证,促进破案,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严厉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犯罪。审查批捕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组织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件25人,起诉37件65人;依法妥善办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件9人;依法妥善办理因劳资纠纷、合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3件4人,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理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20余万元,及时平息了上访事件,促进了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积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8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组建“知心姐姐”未检工作团队,建立“四三”工作机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加强对被害未成年人的疏导救助。以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知心姐姐》多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知心姐姐”团队荣获南充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推进矛盾化解促进社会治理。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013人次,受理群众控告、举报、申诉219件,妥善处理各级交办信访案件81件,调处化解涉检信访积案23件,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赔付资金13.82万元。建立立体司法救助新机制,为弱势群体提供救助15件,对32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近亲属予以救助,发放救助资金21.1万元。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抗诉改判1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对王某雇凶伤害案,深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起诉判刑、促其赔偿、达成谅解,化解了长达12年的信访积案和邻里纠纷。连续五年保持涉检群体性非正常越级访“零”记录,立体司法救助新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控告申诉检察科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服务营山发展大局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0件74人,渎职侵权案件21件2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突出查办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所立案件大案率占96%;查办处级干部要案3件3人、科级干部19人;查办窝案串案39件58人。查办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3人、不认真履行行政执法权的渎职犯罪7人、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2人。查办了白塔片区拆迁领域贪贿、渎职窝串案19件23人,追缴脏款脏物4449万余元;查办了西干道3名村干部违规搭建、欲强行索取拆迁补偿400余万元案,责令其自行拆除,规范了拆迁秩序。有效促进了公职人员廉洁用权、依法行政。
重点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先后在医疗卫生、工程建设、涉农惠农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了专项行动。查办涉农惠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8件47人;查办了星火、柏林、青山、法堂等乡镇领导干部和村社干部在村道建设、危房改造、困难救助等方面的贪污、受贿案6件13人;查办国土、林业、农机等涉农部门干部在项目建设、行政审批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9件21人;办理了“2·11”县城主供水管道爆裂案以及其背后的渎职案,城乡生活垃圾压缩转运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受贿案等,有效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建立“三五”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系统预防、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与医疗卫生、税务、金融、国土、城建、交通等45个部门建立了预防协作机制;在巴南广高速营山段、县城一环路、金鸡沟水库、第二净水厂等8个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开设专题预防讲座;对国土、卫生等系统人员实施监界警示约谈,促其主动退缴违法违规所得160余万元;向13个单位和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书堵漏建制;开展预防调查6次、预防咨询90余次、专题案例剖析7次、警示教育宣讲82场次;对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拟提拔干部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00余次;结合办案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高墙下的交易》《拆掉的人生》《预防也出生产力》,拍摄了微电影《黑手》等;在200辆出租车LED、14个乡镇LED、260辆公共汽车、65个公交站台等处发布廉政公益广告,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电脑上安装了廉政屏保,加强常态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
三、强化三大诉讼活动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非法取证等问题,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侦查机关刑拘未报捕案件的专项监督。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9件。经审查追捕漏犯18人、追诉漏犯30人、追诉漏罪24条,督促侦查机关立案侦查28件,及时回应了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击不力、久拖不结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权,督促侦查机关撤销案件24件,对侦查活动中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1件次;对轻微犯罪或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嫌疑人决定不捕241人、决定不起诉46人,促进了严格依法文明执法。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以抗诉为主要措施,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多种手段,强化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加大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受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2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22件,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项860余万元;办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案件21件,其中挽回国有财产损失60余万元。对553件刑事案件提出书面量刑建议;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已改判7件11人;对审判活动中的瑕疵提出纠正意见24件次,促进了司法公正。释法说理,疏导350名案件当事人尊重法院正确裁判,息诉罢访,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联网动态监督,对刑罚变更执行审查同步监督,对办案超期羁押信息预警监督,对社区矫正网络跟踪监督。强化对看守所在押人员保外就医、混管混押、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社区矫正人员等专项检察,着力解决监管不到位和违规执法等问题。依法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78件次;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7人;纠正社区矫正问题89件次,建议收监执行4人;查办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维护了监管和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四、切实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着力规范理性阳光司法
五年来,我们采取“四检”措施、建立“管、育、用、督”机制,强基固本练内功,加强队伍建设。
坚持素质兴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完善检察人才发展规划和培养机制新招录年轻干警18人,优化队伍结构;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20期,培训500人次;举办“每周一辩”125期、“营检论坛”和业务讲座18期、业务竞赛35次。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多人次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奖,十余项业务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目标考评中名列第一。
坚持文化育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检察院,弘扬“忠、正、廉、实、高、度”的营检精神,用“十心”带队伍,着力修身铸魂。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组建检察官文联和文艺团队,开展文化联谊活动,举办“检察风采”文艺晚会,自编自演了舞台剧《春雨》《一路有你》等,出版了《绥山清风》《铸魂-营山检察故事》等刊物,在各级报刊媒体发表各类文章1500余篇,营造了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浓厚氛围。五年来共有21个集体和64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制微电影评比优秀奖、国际女性微电影年度大展组委会特别推荐奖,全省检察机关建制法警队岗位练兵先进集体、南充市法学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南充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涌现出了潘丽琼、罗通良、“知心姐姐”等先进个人和团队。
坚持从严治检。“打铁还得自身硬”,我们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来抓。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四早”措施,班子成员“五每五不五带头”,开展“十廉”活动、建立“四清单三评议双问责”制度,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五年来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坚持科技强检。建成侦查指挥中心、司法办案、检务公开等“一个中心、六个平台”;实施远程视频接访、视频提讯、侦查指挥,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监督、管理等信息化应用;建成了新媒体工作室、“知心姐姐”工作室、涉案脏证物管理中心等,积极创建科技强检示范院。
坚持阳光督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们不断强化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五年来,共办理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督办、交办的信访件和事项20余件;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调研,视察执法办案工作,参加执法检查、法治宣传、检察开放日、观摩公诉出庭、业务竞赛评比等活动40余次;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余人次,征集意见建议10余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不起诉、撤案案件9件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两法衔接”、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反贪反渎等工作,并及时报告整改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深化阳光检务,接受群众监督。推进“三微两端”建设,完善网上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中心场镇LED、出租车LED、县乡政务中心检务查询平台、手机报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案件信息,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办案环节都看到公正。
各位代表!五年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形势发展要求还有差距;三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措施还需进一步改进。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展望
今后五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推进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一、围绕“产业融合”,服务县域经济建设。紧扣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做到执法维系全局、办案考虑发展。注重惩治和预防产业转型升级、扶贫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审批服务等领域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危害企业生产、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加强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自主创新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依法妥善处理产业融合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依法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二、围绕“生态宜居”,促进平安营山建设。坚决打击影响生态城镇建设、幸福新村建设中的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延伸检察职能,注重通过办案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减少犯罪,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加大依法受理信访、审查纠错、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围绕“文化铸魂”,致力法治营山建设。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文化,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引导干部依法行权。创建检察文化示范院,以文化育检铸魂,牢固树立规范、理性、文明、阳光司法和人性化司法、恢复性司法的理念,使执法办案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民生民利等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四、围绕“务实为民”,促进廉洁营山建设。深化与纪委监察反腐协作机制;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落实和完善年度报告、检察建议、临界警示、预防调查等制度,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为县域发展创造诚信廉洁的软环境。
五、围绕“忠诚担当”,狠抓自身队伍建设。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党委要求,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担当。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持续抓好正风肃纪。加快推进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积极创建全国先进检察院。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即将开启。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本次代表大会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有影响力的山水田园城市和川渝合作示范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术语注释
1.王某杀害出租车司机案2013年12月7日上午11时许,王某搭乘出租车拒不付款,并杀害出租车司机。案发后,我院及时派人深入现场,引导侦查取证,及时批准逮捕、审查报上级院提起公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将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保管,限制其公开的制度。
3.“知心姐姐”:是我院开展的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工作,该团队由年轻女干警组成,以消除代沟,与涉案未成年人平等沟通,真心感化,真情帮助,真诚挽救。
4.“四三”工作机制是“知心姐姐”团队未检工作机制。即:“理念更新+平台建设+制度规范”;“心理疏导+结对帮扶+技能培训”;“检察牵头+部门联动+基地建设”;“常态宣传+创新载体+量身定制”。
5.微电影《知心姐姐》系全国检察系统首部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微电影,以我院办理的真实案件改编,剧中大部分角色系我院干警本色出演。该影片在2016中国国际女性微电影年度大展中获组委会特别推荐奖;在第四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中获金海棠奖和好作品奖;在首届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艺术节上获优秀作品奖;在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创意大赛中获音视频类银奖。
6、立体司法救助:我院在国家司法救助的基础上与9个机关单位联合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实施多元化、全方位的“立体”救助新模式。两年来,共实施“立体”司法救助15人,发放救助资金14.6万余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临时性救助8人、解决低保7人、减免医疗费用2人、实施危房补贴2人、开展心理辅导2人、提供法律援助2人、减免学费1人。
7.“2·11”县城主供水管道爆裂案:2014年2月11日,我县县城主供水管道被违章建筑压爆,导致了县城18万居民供水中断63小时,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生产秩序,造成抢修、停产停业、救援等重大财产损失。事件发生后,我院按照县委指示,引导侦查,坚决查处了重大责任事故案1件3人及其背后的渎职案件2件2人,并督促相关单位提起民事诉讼挽回国家损失。
8.城乡生活垃圾压缩转运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受贿案:该项目累计标的额近2亿元。在招商评议活动中,三位评标专家收受贿赂,串通评标。经查实后建议相关部门依法予以了处理,维护下公正的招商招标秩序。
9.预防职务犯罪“三五”工作法:“五个机制”“五个平台”“五项措施”,即建立党委统一领导、考评考核、经费保障、社会联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搭建“行贿档案查询、廉政短信、流动宣传、警示教育、重点预防”平台;采取“同步预防、介入预防、双向预防、跟踪预防、制度预防”措施。
10.“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依法运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查办职务犯罪等手段,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
11.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负有法律监督职责,对社区矫正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保障刑罚的正确执行。
12.“四检”措施:文化育检、科技强检、创新助检、实干兴检。
13.“管、育、用、督”机制:对检察队伍的管理、培育、使用、监督机制。
14.“三微两端”:指微博、微信、微电影、局域网客户端和外网客户端。
15.“忠、正、廉、实、高、度”的“六山”营检精神:忠勇如山、公正如山、守廉如山、落实如山、仰高如山、大度如山。
16.“十心”带队伍:正确导向,树立公心;指明方向,目标同心;关心生活,工作安心;协调沟通,干事顺心;了解实情,谈心交心;排忧解难,干群贴心;同甘共苦,将心比心;异中求同,团结齐心;公正用人,以情凝心;人尽其才,放飞雄心。
17.“四早”措施: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
18.“五每五不五带头”:要求班子成员每一月至少找一位同志谈心交心,每两个月至少读一本好书,每三个月至少参加一次中心组学习,每半年至少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每一年至少帮一位同志解决具体困难;违规的话不讲,违规的要求不提,违规的建议不采纳,违规的活动不参加,违规的行为不实施;带头办案、带头读书、带头写文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履职。
19.“十廉”活动:宣誓倡廉,送书学廉,文化育廉,家庭助廉,述职述廉,群众测廉,警示教廉,监督促廉,制度保廉,自律思廉。
20.“四清单三评议双问责”: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绩效评议、民主评议、第三方评议;德不配位、不敢任事,问责;才不配位、不能任事,问责。
21.“一个中心、六个平台”:侦查指挥中心、司法办案平台、检察办公平台、队伍管理平台、检务保障平台、检察决策支持平台、检务公开和服务平台。
22.“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3.“八化”建设: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