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 3 2 1
工作报告
2024年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212

在营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会议上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蒙洪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3310工作思路,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681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一、着眼中心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践行检察担当

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努力推动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4302审查起案件514976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省、市检察机关交办的3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案件组建专班办理,发挥刑事检察与侦查协同优势形成惩治黑恶犯罪工作合力,严把批捕关、起诉关,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已起诉66人,移送犯罪线索26条,其中监察机关已立案调查2条,协同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房产、股权、债权等涉案资产上亿元始终保持的震慑力度,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8人、起诉46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以及为输血供粮两卡犯罪会同侦查机关等部门开展打击缅北电信网络诈骗回流专项行动,办理7·17”“11·1等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深挖严打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237协同侦查机关追缴赃款700余万元。加强川渝检察协作一体化办案,向重庆市检察机关依法移送重大毒品犯罪线索2条,已立案侦查。纵深推进反腐败工作,强化监检协作,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4,目前已作出有罪判决3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廉政风险,制发检察建议2份,推动腐败问题深层次治理。

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严厉惩处套路贷以及洗钱等犯罪张某、陈某等70人违法高利放贷1.2亿余元,并以跟贴、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债务一案提起公诉,在全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中获评先进集体认真做好省检察院部署的万名检察官护万企和全县政法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工作,在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地设立检察服务站,建立检察长进企业制度,问需于企13次,先后为2家濒临破产企业提供检察服务部分企业高管、员工案涉危险驾驶、职务侵占等法律问题在企业集聚区开展专题培训6场次参训企业达140余家,进一步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倡导新风正气。联合县司法局出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办法,成功申报全市检察机关创新亮点工作,已帮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人次,购买或销售物资100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6人次,其中检察长接访21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3件、上级院交办5刑事申诉案件2件,均严格按照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答复率100%强化重点人群管理服务和社会面治安防控,对有重复访越级访风险的郑某、唐某等16起案件通过公开听证、组织调解、释法说理等措施,有效化解信访人员的法结、心结、情结,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32件因家庭婚恋、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充分发挥潘丽琼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作用,通过引入专业力量参与调解、推动一站式矛盾化解等方式,促进双方达成和解。坚持应救助尽救助,为15涉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其中与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因案成为事实孤儿的熊某等4人开展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并协调民政、乡镇开展多元化社会救助,相关案例获省检察院刊载。坚持标本兼治,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国有资产管理漏洞、医疗领域管理风险、保健品市场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8,促进源头治理强化普法宣传,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61次,增强社会法治意识。

二、厚植人民情怀,在做实司法为民中体现检察作为

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使命,坚持小案小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让司法有温度、群众有温暖。

全心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亡人事故立案监督行动,对一起致2人死亡事故开展立案监督,并对刘某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持续加大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严从快起诉地沟油犯罪案件8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8件,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6名被告人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7万元。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20余个乡镇供水站水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整改,维护居民饮水安全。严惩非法售卖业主名单、利用AI换脸非法获利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9人,维护公众个人信息安全。倾力提升和美乡村品质,起诉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1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2件,督促缴纳生态修复金15.5万元,对外来物种福寿螺大量入侵破坏本地农业生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坚决守护营山水绿山青。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的基调,从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年共批捕47人、起诉54人。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对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的工作部署,办案中发现的强制报告履行不到位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9名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处分。借助专业力量,对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开展心理疏导抚慰心灵创伤,推动全县中小学校新增500余台摄像头确保校园安全落到实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宽从轻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6联合社工组织帮助重归正途15坚持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办理综合履职案件9针对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等问题向责任单位制发检察建议6份,均得到整改回复,构建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法律监督模型成功进入全省数字检察模型竞赛决赛。坚定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常态化开展防性侵、防欺凌等法治宣讲32场,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整顿等活动,积极参与大型专题法治宣讲3知心姐姐未检团队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

悉心保障特殊群体权益。高质效做好检察民生实事,聚焦重点人群,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依法维权提供法律保障,受理支持起诉案件28件。依法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为53名困境农民工追讨薪资150元。与县残联联合开展司法助残专项行动,围绕县域内残疾人就业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司法救助等方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提供助残物资近10万元,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大妇女权益保障,严厉打击强奸、强制猥亵等违法犯罪,起诉25人。持续关注困难妇女群体,为6名案涉妇女申请司法救助金4.6万元,让困难妇女切实感受到检察温情和司法关怀。

三、守护公平正义,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中彰显检察价值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稳中提质,做优刑事检察。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29件,其中积极响应醉驾执法新规,开展的醉驾未结案件专项监督,工作成效获最高检肯定。纠正漏捕、漏诉3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0次。坚决防止错捕错诉,对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不捕42人、不诉132人,继续引导侦查199人。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提出抗诉3件,均获采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书面监督纠正脱漏管等各类违法情形15人次,监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人,有力护航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加大检察侦查工作力度,持续强化对案件关键证据的实质性审查,连续三年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立案侦查,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稳中增效,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5件,制发检察建议17份,均获采纳。坚持用好和解五法,促成民事检察和解31件,办理的杨某等人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执行和解案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并获评2024年四川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突出案例。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改变率100%。针对办理的李某虚构收养关系获取调解书一案,联合县法院、县民政局会签《关于办理涉收养关系纠纷案件协作机制》,依法打击虚假诉讼等方式骗取特困人员救助金的行为,相关案件办理获得最高检第六厅充分肯定。加强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协调配合,挖掘涉黑案件中职业放贷信息,筛查出案件线索21条,推动全市成立专案组统一办理。

稳中蓄势,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向高坪区检察院移送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案件线索2件并成功监督。认真落实检察听证+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1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均已回复采纳。围绕省检察院部署的检护粮仓”“小过重罚”“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件。聚焦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盲区,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共受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97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52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59人,防止当罚不罚。

稳中求进,做好公益诉讼。始终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5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7件,回复整改率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督促被告人缴纳公益赔偿金42万余元。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专项监督,推动相关部门投入72万元对县公园进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整改,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肢残人士、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评估,相关工作获四川电视台宣传报道。坚决维护英雄烈士权益,与解放军成都军事检察院、通江、镇巴等三省市九县区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川陕苏区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的意见》,做好县域红九军政治部旧址等红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

四、加强自身建设,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中淬炼检察队伍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事)件15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县委联动巡察和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对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扎实推动整改。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建成党建综合展厅并接受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项目拉练现场观摩,我院机关党委获评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一体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2024年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

把从严治检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和以案促改暨干部作风集中整治,通过组织参观濂溪祠、重走红军街、瞻仰营渠战役纪念园、对余飞案观摩庭审等活动,强化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教育,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凝聚营山检察高质量发展的蓬勃力量,我院拍摄的微视频《手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廉洁从检新媒体类优秀作品奖。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开展纪律作风督查4次。做好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62条,有问必录成为常态

把素能提升贯穿始终。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选派3名业务骨干参加全省检察机关案管、刑执、控申业务竞赛,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人才库,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青年公诉人团队。注重综合能力提升,着力培养法律功底深厚、办案实践丰富、监督履职有力、理论调研出彩的复合型人才,5篇检察信息和理论调研文章获最高检、省检察院采用,2个课题被市委依法治市办评为良好调研成果和小微课题二等奖,新闻稿件获《检察日报》和最高检各新媒体平台刊发23条。自主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6个,其中1个获全市数字检察比赛二等奖。激发争先创优活力全年荣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45项。

把自觉接受监督融入日常。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近三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相关审议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把接受人大监督、改进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细。主动联系代表委员,走访人大代表64人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检察活动32次。提升律师阅卷服务水平,构建电话预约、现场阅卷、异地阅卷与互联网阅卷四位一体的多元化服务体系,提供阅卷服务274次。依托新媒体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发布普法宣传信息1200余条,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砥砺奋进、勇毅前行,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也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以检察履职助力现代化营山建设的理念思路还需拓宽,针对性措施还需深化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充分、不协调,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还有差距;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检察人员理念、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更高期待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我们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了解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营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政治上坚定坚决,保障中心大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密结合四大检察职能,不断加大监督办案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平安的社会环境,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营山实践。

二是在服务上尽善尽美,守护民生福祉。始终站稳检察为民立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做好特殊群体保护,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质效,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民事检察和解五法等工作,用心用情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

三是在监督上不折不扣,强化使命担当。更加注重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努力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天理国法人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加快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社会治理延伸。

四是在管理上从严从实,筑牢发展根基。深化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坚持的主基调,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深化人才强检,一体加强政治能力、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注重以典型激励凝聚担当奋进的精神力量。

各位代表!山高路远,止不住行者征程。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13310工作思路谋实策、务实功、求实效,在全力争当融渝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奋力谱写现代化营山建设新篇章中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有关术语说明

1.潘丽琼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以全国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检察官获得者潘丽琼同志命名的潘丽琼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共由8名核心成员组成,涵盖公检法司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业务标兵(能手)和优秀政法干警代表。工作室旨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化传帮带,鼓励和引导全县政法干警攻坚克难、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大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本领过硬的骨干人才,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为现代化营山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规定,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或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讼权的法律制度。

3.强制报告制度: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一项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制度。根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案、控告或者举报。

4.附条件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案件,暂不作出最终处理决定,而是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待考验期满再根据嫌疑人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情况,决定是否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制度。

5.检察侦查:包括直接侦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机动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三方面内容。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调查或侦查的,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6.民事和解五法是四川省检察机关的一项创新性探索成果,即在民事检察监督环节灵活运用背靠背法、并案化解法、利益平衡法、情义融化法、借力化解法,高质效定分止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

7.虚假诉讼: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编造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8.行刑反向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制度。其中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由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反向衔接由行政检察部门负责

9.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行为发生,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10.四大检察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最高检提出四大检察新布局,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