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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专栏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工作职责
时间:2014-05-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2、对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或建议纠正; 
3、对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进行民事诉讼和公益诉讼; 
4、对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的司法审判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初查或配合相关部门侦查; 
5、对在民行检察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案件进行研究和提出对策; 
6、完成本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以及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