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4 3 2 1
公益诉讼专栏
南充市院民行处调研营山县院民行创新工作,进一步推动检律合作
时间:2014-06-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4年5月29日至5月30日,市院民行处处长雍丽华一行,到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民行创新工作。市院民行处走访了营山的几家律师事务所与法律服务所,探讨了营山县院民行运用检律合作、聘请民行检察联络员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推进基层检察院民行工作的贯彻落实。 
营山县院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设立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站,聘请联络员这一创新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市院民行处希望通过此次调研更好的调动律师及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发挥基层检察院的能动性,实现民行工作新发展。营山县院分管民行工作的吴文君副检察长、民行科干警带领市院雍处长首先走访了品贤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对一行人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会同进行了小型座谈会。会上,民行科科长就检察院民行工作受案范围和联络站工作职责做了简要介绍,希望检律合作取得更多成绩。雍丽华处长表示十分感谢各位律师参加此次检律合作调研活动,肯定了营山县院民行工作,也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合理建议。建议营山县院民行工作增强与律师及其他部门的互动,进一步提高民行工作社会知晓度,延续开展民行宣传活动,发挥民行检察联络员的能动作用。为进一步减小工作推动和预期效果的差异,希望各位律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品贤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各位律师总结了县院与事务所经常交流,成效不理想的原因:一是律师认识不够,与检察院联系不强;二是裁判结果监督方面,新民诉法的实施,前置程序的设置,导致民事裁判监督案件办理难;三是群众法律意识较淡薄;四是法院方面:立案环节出现的情况比较严重,大调解制度的限制,导致立案程序增多,并且法院不予登记,收到案件资料不出具收据;执行案件执行时间长,也不会登记,律师拿不到依据等。县院吴文君副检察长针对立案环节及执行环节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应对建议。市院雍处长对律师提出的意见进行了逐一答复,并期望检律互动进一步加强,律师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检察机关应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与律师等法律工作者进行沟通交流,以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随后,营山县院带领民行处雍处长一行继续走访了其他几家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与各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交换了工作意见,并探讨了进一步促进民行工作检律合作的方式方法,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均表示将竭力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助推民行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