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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聚力“两个专项” 守护群众利益
   作者: 2018-06-22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厉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及时发现违法线索 监督移送案件办理

    目前,蓬安县黄某引滥伐林木,已被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处于蓬安县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另一人谭某也因滥伐林木,被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来,2016年9月起,谭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两次在蓬安县镇某村购买140余株柏树,后请工人砍伐这些林木。2017年1月7日至2017年1月15日期间,黄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蓬安县某乡非法砍伐杨树72株。

    经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初步测算,被砍伐杨树活立方蓄积达50余立方米,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蓬安县林业局发出建议移送案件函,蓬安县林业局收函后立即把案件线索移送蓬安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审查。在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踪监督下,蓬安县森林公安局对黄某、谭某涉嫌滥伐林木两案进行立案侦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据市人民法院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8件9人,其中立案监督1件1人;监督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8件11人,其中立案监督2件3人;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

    构建完善长效机制 规范开展监督活动

    “我们注重长效工作机制的构建和完善,确保监督活动规范开展。”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举例,蓬安县人民检察院与该县纪委等部门制定《蓬安县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从“两法衔接”平台运行、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方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该实施办法为蓬安县“两法衔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在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主体作用基础上,注重加强与参与单位的协调配合,增强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强化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运行,确保对行政执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查处过程动态掌;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解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等问题;积极走访行政执法机关获得有力支持,同时也了解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基本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双向咨询,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统一思想认识和执法标准;多种形式通报案件移送、受理、立案、批捕、起诉等情况,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享。

    另外,全市检察机关还发挥侦监等部门发现案件线索职能,从涉林涉土涉矿举报中发现生态检察案件,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梳理和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线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案件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及时依法立案侦查。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监督林业部门移送2件滥伐林木案;还加强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警醒执法者提高依法履职尽责的高压意识,已立案侦查环保、水务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

    积极拓宽线索途径 加大犯罪行为查处力度

    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加强培训,统一执法标准,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监督移送和提前介入并行,在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同时,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就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移送问题及时沟通交流,夯实案件基础。并动员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环境资源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扩宽主动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途径,通过与反贪、反渎等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收集和移送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积极发现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自侦部门,加大对行政执法领域渎职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于“专项监督活动”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向公众众释法说理,培育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和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动员群众参与打击两类违法犯罪活动。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监督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听庭评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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