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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章某等24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结,将择期宣判!
   作者: 2020-10-29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10月26日至29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章某等24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下半年,被告人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后不思悔改,开始在仪陇县复兴镇及周边“混社会”,并逐步吸纳邓某某、胡某某、曹某某、王某某、周某、李某某、杨某、张某、王某、刘某、邓某、周某、龙某某、李某、张某某等社会无业青年为“小弟”,实施了一系列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章某为首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章某为组织领导者,邓某某、胡某某、曹某某为骨干分子,王某某、周某、李某某、杨某、张某、王某、刘某、邓某为积极参加者,周某、龙某某、李某、张某某为一般参与人员,长期在仪陇县复兴镇及周边乡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暴力讨债、地下执法、高利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非法敛财,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犯罪事实证据材料多、案情复杂。为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理,阆中市人民法院与市人大、市政协、市检察院积极沟通协调,制定了详细的审理预案。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切实贯彻了庭审实质化要求。

    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犯罪事实证据材料多、案情复杂。为确保案件及时高效审理,阆中市人民法院与市人大、市政协、市检察院积极沟通协调,制定了详细的审理预案。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切实贯彻了庭审实质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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