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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项目推进情况汇报
   作者: 2018-09-13 新闻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央政法委“要运用科技创新的理念走群众路线,创新公共服务方式,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掌心里、指尖上就能办成事、办好事”的指示要求。在省市领导关心下,南充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市工作实际提出了“把办公桌搬到群众家门口,把公平正义放到群众手心头”的工作思路,指导营山县检察院倾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法治服务品牌,该项目得到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中省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市委常委会在听取全市检察工作汇报时要求在在全市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将该项工作建设成在全市立得住、全省叫得响、全国有影响的“名片工程”。

一、“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内涵

“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务实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来川视察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利用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司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实现法律监督和服务由“实体店”经营模式向“网店平台”经营模式转变,构建起“互联网+检察监督”的智慧平台。形成创新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了司法为民“实体店经营”向“网店经营”的模式转变。“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旨在党政的联合领导下建立起一边联系党委、一边联系群众的纽带,旨在为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

二、“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的目的和作用

一是推动党的政治建设落地落实。通过构建基层全时全域覆盖、上下一条线的公共法治服务平台体系,让党的声音和工作力量直达乡镇、村社、街道和社区,让人民群众的诉求有的放矢,消减空间和时间维度的距离,推动作风建设“转、优、走”,确保党的方针政策有效执行,提升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同时,通过采集到的大量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服务党的建设。

二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互联网+”等现代科技,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减少群众诉累,发挥司法审查职能,通过网上开展过程监督,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政策在一线宣传、矛盾在一线化解、困难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解答、情感在一线联络、工作在一线推进,践行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的理念。

三是充分发挥“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接地气的优势,为群众提供在家门口表达诉求的新渠道,后期计划推出的手机应用APP还可实现在掌心里、指尖上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新方式,推动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法治轨通过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分析后进一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风险防控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最大限度的将社会矛盾控制在属地、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推进的具体举措

一是搭建平台。坚持以全市统筹规划,以各(市、区)为单位展开建设,相关数据统一由市院进行采集并进行后台分析,建设一个集信息集成、动态分析、综合研判、风险预警、多端融通等功能的大数据云平台,通过数据可视化进行综合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达到最佳的数据使用效率和综合分析的目的,原则上各县(市、区)基层院不设立数据处理中心。

二是布设网络。平台利用广电互联网在市、县、乡、村布建的优势,建设项目分层分级搭建在远程党教平台之上,群众通过网页访问登录“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实现与后台接访人员的互动交流,“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可与党建远程教育平台、政府云平台、行权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平台等相关信息化平台连接,实现数据交互共享。

三是终端建设。搭建分层分级管理、形式多样、分布面广、便捷实用、后台权限管理的信息终端。项目将分三期推进,第一期工程完成平台搭建安装终端开发软件,实现网络联通,满足应用基础功能;第二期完成软件升级,完善功能,实现数据处理自动化、智能化;第三期完成端口接入,实现法治公开、法治服务、法律监督三位一体功能,构建集数据融合、智能分析、预警提示、多端融通、上下一体的“互联网+检察监督”智慧平台。目前全市推进部署的为第一期工程,具体推进措施如下:

1.在市、县(市、区)设远程视频咨询接访中心和法律监督中心,在乡(镇)、村、社区建远程视频咨询接访终端,实现网上信访接待、矛盾化解、转接分流、监督反馈、司法审查等。

2.在高检院12309”服务平台建成后可将“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视频接访中心与“12309”服务平台实现全面对接,实现资源整合。在项目建设方面对新成立或者组建的机构,及时完善网络搭建、安装可视远程服务终端,坚持政法跟着项目走、跟着发展走,全力服务“155”发展战略和重大实体经济项目

3.在视频接访站点全部开通后积极筹建掌上移动终端,利用APP、公众号、门户网站等设立网上检察官、掌上服务大厅等,便于法律监督和提供公共服务。

四是当前建设进度。截止到9月11日,全市共计开通“群众家门口建的检察院”终端站点758个(含营山县740个站点),其余三区四县一市的开通情况不容乐观。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方面各县(市、区)检察机关在音视频设备的采购上需要按照财政规定走政府采购程序,由于程序较为复杂,延缓了项目的推进。另一方面各县(市、区)检察机关与当地广电公司的洽谈和沟通出现了停顿现象。从各县(市、区)院反馈的情况来看,部分县级广电公司均采取软配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始终将公司的经济利益摆在首位,个别县区广电公司提出了80元/点位的站点安装费用和36元/月/点位的网络服务费的超高价格,致使项目推进出现停顿。

四、推进群众家门的检察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目前正在按照计划向前推进,但进度并未达到前期规划目标,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点多线长面广推进难度大

全市拥有乡镇单位416个,行政村5552个,截止2018年9月1日,在,全市光纤入村的5029个,已开通远程党教平台的有5017个(营山县53个乡镇,657个行政村已全部开通),还有部分行政村基础设施市广电正在组织人力进行完善,从前期检察机关走村入户摸排情况来看,未开通的行政村大多集中在偏远山区。在设施设备的摸排中发现有大量行政村的电脑设备损坏或者丢失,还存在部分村委会搬迁和正在装修网络需要重新搭建等情况。经市广电公司反馈,市级行政单位远程党教平台开通数量不足10个,各县(市、区)除营山县外,其余各区县县级行政单位单位仅有少量单位开通,市县两级行政单位连通远教平台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从目前推进的总体情况来看,点多线长面广是一个比较突出且较为棘手的难题。

(二)资金缺口大

由于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项目在进行搭建时需要对音视频设备和数据存储设备进行采购,虽然前期市院以为各县(市、区)基层院先期拨付了50万元“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项目专项经费,但由于在前端和后台设备的采购、设备安装(广电计划每个点位收取30-50元安装费)、网络运行服务费(广电报价20元/月/点位)上均有较大开支,仅仅计算设备安装费和网络运行服务费两项就需要向广电公司支付156万余元,加之设备采购和后台搭建经费市院极其紧张。南部(72个乡镇、1039个行政村)、仪陇(57个乡镇、920个行政村)两县(均不含县级以上行政单位、大型企业和学校)的安装站点基数较为庞大,资金使用困难状况更加突出。

(三)宣传力度不够

从前期各基层院走访和当前推进进度来看,各乡镇对“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项目有所了解,但还不够深入,对项目的的作用和建设目的还不是很清楚;各市级行政机关和县(市、区)行政机关(除营山县以外)对项目的了解非常有限,根据“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建设规划,将来会将终端接入到每个行政单位,按照目前各行政单位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在下步推广工作中将会面临较为困难的局面。

(四)运行维护难度较大

“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是深入乡镇、社区和各行政村为广大群众建立的维权和普法平台,在各终端点位均设有专用设施设备,从前期调研走访情况来看,各社区和行政村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电脑、电视设备丢失、损坏和部分行政村网络断点情况较为突出,为确保“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能够持续正常运行,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尤为重要,运维的重点也应当在保持设施设备的完整和网络的畅通上。在与市广电公司进行工作衔接过程中,市广电公司承诺在向检察机关收取网络使用服务费之后可提供网络运行维护,但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还处于空白状态,相对而言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难度较大。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调

针对当前存在的设备采购审批程序复杂、部分行政村级网络未能全覆盖、个别区县广电公司以经济利益为主和采取软配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等问题,建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召集市检察院、市财政局和市广电公司开展多方现场协调,主要解决一下问题:一是进一步强调项目推进的重大意义和项目推进的紧迫性,督促广电公司加快推进网络布线和网络跑通工作,为项目推进打下坚实的网络环境基础,同时请市广电公司督促所属区县广电公司积极配合各县(市、区)检察机关将项目有序推向前进。二是进一步明确相关广电公司费用的收取问题,一方面是明确网络服务使用费的收取依据。“群众家门的检察院”是搭建在组织部远程党教平台之中的,是否各级检察院还需要向广电公司支付相关网络服务费用;另一方面是设备安装费用支付的问题。安装费用是否可以进行全市统一标准,由各县(市、区)广电公司在相应区县检察机关进行核算收取,并在安装费用的收取上予以优惠,以此缓解资金缺口的压力。三是请财政局协调解决各县(市、区)在政府采购程序中优先审批、优先办理“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项目经费的相关事宜,促使各基层院能够尽快完成音视频设备和后台运行设备的采购工作。

建议在达成多方共识的基础之上形成相应文件,采取联合发文的形式将相关现场协调成果下发至各县(市、区),以此指导各县(市、区)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促进“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项目的顺利推进和实施,在项目对各行政机关的宣传力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引导各级行政机关积极配合并参与到项目的推进中来,通过大力宣传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敏感性逐步弱化极个别单位的为难情绪,为在各级行政机关设立相关终端站点做好铺垫。各行政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成立“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推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衔接和协调项目推广部署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进一步明确责任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长期处于良好状态,有效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建议与项目建设同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建立责任倒逼机制,对项目推进的各个环节明确主要责任人,涉及行政单位的与目标考核挂钩,涉及到国有企业的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将情况报至企业得上级部门,在本级承建工程的资格评审上进行量化扣分。二是在设立终端站点的单位和社区、乡镇、行政村设立责任监督牌,制定责任人,明确职责。责任人主要负责设施设备的完整可以,确保设备完整可靠,严防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或者网络片区负责人反馈设备或者网络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站点的维护工作。三是明确项目建设时间节点。系统梳理当前项目推进还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尽力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设定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项目落地落实。

以上是“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项目推进情况汇报,有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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