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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检:坚持“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添加时间:2023-09-04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字号: | |

    万春在全国检察机关重复信访重点地区诉源治理和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推进会上强调

    坚持“枫桥经验”“浦江经验”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今天,全国检察机关重复信访重点地区诉源治理和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推进会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级大检察官万春在会议上强调,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推动涉法涉检信访矛盾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全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万春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检察机关必须深入落实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推动涉法涉检信访矛盾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

    万春要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信访工作法治化的主要内涵,抓紧制定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准确把握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查找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和源头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持续抓好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和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两项重点工作,落实信访法治化要求,为更好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出席会议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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