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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为群众办实事” 对农民工讨薪难说“不”

    添加时间:2022-01-28     来源: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字号: | |
       “我这么大岁数,多亏了你们帮我拿到工钱,我才能够给医药费啊!”1月24日,某乡镇农民工王大爷对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三检察部主任杨蕾说。据悉,近期该院开展“护薪行动”,成功办理支持起诉和解案件13件,帮助1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4万余元。

    2021年3月至7月,某公司工程负责人满某某组织杨某某等13名农民工在该公司项目工地从事劳务,完工后一直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4万余元。2022年1月,杨某某等人向蓬安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请求检察机关帮助讨回工资。该院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第三检察部开展调查核实。经查实,系因发包方未决算造成民工工资未兑付。为避免诉累,第三检察部派员第一时间联系到发包方、施工方,询问事实并商讨处理办法,会同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向该工程负责人满某某解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2022年1月17日,该工程负责人满某某向工程发包方预先借支工程款支付杨某某等13人工资欠款4万余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支持广大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事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蓬安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行检察职责,认真落实与县法院、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努力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共同助力农民工讨薪,为弱势群众打开“维权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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