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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为群众办实事·争做张思德式为民服务标兵】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添加时间:2021-04-30     来源: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字号: | |

      2021年4月29日,蓬安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何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拟不起诉公开审查会议。本次公开审查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公安局侦查人员到场参与检察办案,案件承办检察官主持本次会议。

      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结合犯罪嫌疑人家庭情况、还款情况及自愿签订还款协议承诺还清所欠本金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就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作出不起诉的理由进行深入阐述。与会人员依次就案件相关情况向承办人进行了询问,深入了解案件的事实情节。会议围绕是否作出拟不起诉处理进行讨论。经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 

      该院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理念,办案不仅在程序上实现案结,更在实体上实现事了、人和,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同时,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办案温度的同时不断展现检察新作为,较好地实现了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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