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建明指出,司法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检察指导性案例是为民司法、服务大局的重要“检察产品”,是指引正确适用法律、促进严格公正司法的“样本”,也是诠释法律精神、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的“教科书”。各级检察院要深刻认识指导性案例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工作发展全局中的重要功能、作用,更加重视培育、选送、学习、应用、研究检察案例工作,共同把指导性案例工作做好、做优,促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童建明强调,指导性案例的根本价值在于应用,要切实加强检察指导性案例应用工作。要加强案例学习培训,检察官要全员学,检委会、院领导要带头学,推动指导性案例进教材、进课堂。要大力推进案例援引,明确相似性判断规则,建立和推进类案强制检索制度,细化背离报告制度。要加快推进检察案例库建设,确保案例库资源的广泛性和入库案例的指导性、典型性、权威性,提高案例库建设规范化水平。
童建明要求,要不断加强指导性案例研究工作。要大力提升案例意识,注意在办案中敏锐发现、积极培育、高水平编写检察案例;要切实加强案例研究的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强化指导性案例研究组织保障,不断推动检察案例指导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万春,河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参加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