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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蓬安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共3名,其中聘用制书记员2人、聘用制驾驶员1人,用工性质为临时聘用,不具有正式用工编制和事业人员或公务员身份。聘用制书记员主要从事检察工作中材料打印、资料整理装订和公开听证、公开送达方面的相关准备、协助等综合事务性工作,以及检察办案协助工作; 聘用制驾驶员主要从事公车驾驶工作。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的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同等条件下,具有南充市及所辖县(市)、区范围内户口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报考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有关纪律要求;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2)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具有两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报考聘用制驾驶员的须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相关专职驾驶经历者优先)。
(3)聘用制书记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聘用制驾驶员女性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在5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较好地从事岗位工作。
(4)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应具备相关计算机知识,能熟练计算机操作。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记录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检察机关聘用人员的。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18:30止(周末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蓬安县人民检察院303、306室。(2)网上报名,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附件《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675927252@qq.com。报名联系咨询电话0817-8632722。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以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并提供本人电话号码,其中报考聘用制驾驶员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准驾车型C1及以上)及复印件2份。网上报名的,发送《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同时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优先条件的一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应聘者应对报名表中所填写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资料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9—30日。组织专人对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照片、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打印学信网查询的学籍(学历)证明资料。
2.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上班时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预定2024年7月3日(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书记员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文学知识、语言文字运用及写作等;驾驶员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机械常识、时政及职业素养等。开考比例1:3,人数比例不足的,参考者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报考书记员的按笔试60%+面试40%折合计算,报考驾驶员的笔试、面试各按50%计算。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具有前述优先条件的优先;如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本环节最多递补一次。
2.考察。由蓬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本环节最多递补一次。
3.公示与聘用。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并签订相关用工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其他聘用制人员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
(二)本公告由蓬安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我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附件: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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