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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多项举措严防疫情流入监所,确保监区收押工作正常开展

    添加时间:2020-02-10     来源: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字号: | |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院党组和市检察院职能部门安排,积极对县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督,驻所检察室干警积极行动,迅速投入到抗疫一线,做到有效确保看守所在押人员的人身健康和思想稳定。 

      一、 严控接待工作,防止病毒带入监区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在第一时间督促看守所严控收押接待环节,暂停看守所一切面对面形式的家属会见,暂停在押人员的教育谈话,确有必要的可通过远程视频进行会见、教育谈话。对来所办事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询问近期活动轨迹,签订承诺书规避有疫情严重区域旅居史或相关接触史人员进入监区,准予进入的必须佩戴口罩才能进入监区。非因诉讼开庭需要会见的律师,建议暂停会见,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暂停会见,并将相关要求以告示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检察官核对进出人员记录) 

      二、 加强新入收押人员检查,设置隔离观察监室 

      监督看守所对新入所人员的收押工作,新入收押人员除办理五项体表检查外,需有办案单位出具的被收押人员近15天活动轨迹说明和医院开具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筛查证明,同时对其进行隔离观察15天,出现发热、发烧、咳嗽等症状人员进行单独隔离观察。凡出所开庭、辨认、起赃、指认现场等外出的被监管人员,回所后一律按照新入收押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司法警察监督监所进出人员体温测量) 

      三、对有疫情严重区域旅居史入所人员送医筛查 

      犯罪嫌疑人邱某某1月18日由蓬安县公安局从湖北省荆门市押解回蓬安县,1月19日被送蓬安县看守所关押,入所后看守所对邱某某进行了重点医学观察。后经蓬安县人民医院检查,邱某某初步排除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能性,但仍需在所单独收押隔离观察,并对其所处号室定点视频观察,按照相关规定对其重点监护和严格管理。 

       

      (监区日常消毒) 

      四、加强医疗卫生规范,防止疫情发生 

      驻所检察室干警加强对看守所卫生防疫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看守所每天对监区、监室、厨房、提讯室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灭菌,防止病毒传播。要求看守所医务室必须配备足够的红外测温仪、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保证医护工作正常开展。添置排风扇等通风设备,确保监室通风条件良好。定期开展卫生防疫知识宣讲,要求民警、辅警、职工、被监管人员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值班医生加强每日上下午的巡诊,对隔离观察人员、单独关押人员适当加强巡诊次数,巡诊时要对每名在押人员监测体温,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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