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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的通报

    添加时间:2022-06-30     来源: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字号: | |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报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26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6,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三个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过问、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等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共计录填报共2件,领导干部2件,其他填报0件,从过问、干预人员身份来看,2件均来自检察系统外。

    目前,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均实行网上系统填报,并做到全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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