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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中追逃
时间:2014-11-27  作者:张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至今还记得我刚到公诉科不久办理的一起案件,虽然案件不是很复杂,但第一次让我懂得如何坚守公正,持法如水,捍卫法律尊严。
  这是一件普通的盗窃案,在审查中我发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谢某与在逃的程某合伙在我县境内盗窃一头耕牛,而程某竟在邻县派出所拘传后不久即“神秘消失”,而侦查卷宗里也没有此人的讯问材料。这里面肯定有“猫腻”,我决定先提讯会会在押的谢某。
  随着讯问的展开,真相也逐渐在眼前浮现。原来,谢、程二人在营山县四喜乡合伙盗窃一头耕牛,并连夜将牛牵到邻县某镇。次日,两人在该镇市场上卖牛时,其鬼鬼祟祟的样子引起怀疑,经人举报后遂被邻县的派出所干警抓获。但奇怪的是这些警察并没有对他们马上立案侦查,竟提出了二人交五千元罚款就放人的要求。在一番“讨价还价”后定在每人交二千元就放他们回去。程某很快找人交来二千元,并承诺回去找钱来“赎”谢某。谁料从此程某就此一去不返。由于案发地点是在营山县境内,失主在营山县境内的派出所报案,营山县公安局遂立案侦查,至此,邻县派出所才将案件移交到本县,所以程某也就这样被移交过来了。
  听到这,我问到谢某是否知道另一嫌疑人程某的下落,他沉默片刻后说他知道,随后给我们说了程某的详细住址。当我问他为何不给营山警方说时,他笑笑后摇摇头,一脸的不信任。细问之下,他竟说“天下的乌鸦都是一般黑”。这句话深深剌痛了我:让犯罪分子都对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都失去信任,真是对现代法治的极大嘲讽,同时,也更加坚定我对此案一查到底的决心。
  如何将交钱赎罪的另一嫌疑人程某绳之以法,并深挖幕后‘黑手’呢?关键要将程某抓获归案,但他现在在邻县境内,一有风吹草动就会逃之夭夭。记得当时选择什么时候去,我很是下了一番心思,最后决定在一个下雨天前往。因为我料准雨天嫌疑人定会呆在家里,不会去哪。
  夏天的天气,雨季极多。时隔不久,就是一个大雨天,记得那天是瓢泼大雨,连伞都撑不开,我们只有身披雨衣,脚穿雨靴才能雨中行进。
  但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我们保密工作做得是相当到位。所以当我与同事琳姐浑身雨淋淋地冲进小桥派出所时,所里的的干警都是大吃一惊。在我们简明地说明来意后,所里教导员老杨毛遂自荐,主动请缨作向导。在警车中,他告诉我们,他在案件里也发现了异常,也组织警员前去抓捕了几回,可只要一去邻县,嫌疑人就不在家,肯定有人走露风声。“嘿,今天倒是一个捉人的好天气,你们可真会挑时候啊。”他笑道。
  随后,我们驱车直向邻县的犯罪嫌疑人程某的家奔去,出人意外,人去屋空。
  “这种的天气他会到哪去?”我自语道,并带着疑惑瞟了下杨教导。
  “哈哈,我早知道你们抓不到人就会乱怪人。没什么,办案就是要怀疑一切。”杨教导顿了顿,“不如我们直奔派出所,到时你们当黑脸,我当红脸,看看他们怎么说法,如何?”
  “怎么个红与黑”?”我问道。
  “就是说你们已经知道他们放人的事了,我就说没事,只要他们把人通知来就行了,检察官问个材料就既往不咎。待人来了后我们再见机行事。这招叫‘引蛇出洞’,高不?”他笑道。
  “这,行吗?”我仍然心存疑虑。
  “这包在我身上。”杨教导拍了拍了胸口。
  “好吧,反正都出来了,试一试也行。”我姑且同意了。
  雨还是一个劲地下,滂沱淋漓。我们又冒雨来到邻县派出所,杨教导简单说明了“来意”,果然,他们是异常热情。直说,好的,一切照办。并马上安排人去通知嫌疑人程某了。
真不知他们是在何地把程某找到的,反正很快就把他带来了。见到程某后,我和琳组对了一下眼色,说还要对其问一下材料才行。在随后对程某讯问中,程某自持是在邻县派出所的地盘上,毫无戒备,在对他讯问中,其竟爽快交代出与谢某一起盗窃耕牛的犯罪事实。这时我们严肃地说道必将他带走。事到如此,邻县的警察此时已欲罢不能,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我们将程某带上警车。
  我们直接把程某送进县看守所,这时雨还是挥洒如注,我们顾不得抹去满脸的雨水,就立即开始对程某突击审讯。程某见失去了邻县警方的庇护,遂如实交代与谢某合伙盗窃以及向邻县派出所交钱免罚的经过。我们经审查后认为,邻县派出所的相关警察已涉嫌徇私枉法。第二天一早,我们将邻县派出所的相关干警以钱代罚的材料寄往某市检察院反渎局。
  当做完这一切,此时窗外雨仍然下,在这盛夏难有的凉爽天气中,心情是一种难言的极度舒畅。雨纺似线,风织如梭,如此密密交织汇集,仿佛形成一张大网网住天地间所有的一切。此时让我不由想起一句谚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能在将漏犯一并抓获归案的同时,把警察中的个别败类绳之以法,不亦生平一快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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