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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检察长 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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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5-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区委“113”工作思路,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检察工作迈出新的坚实步伐。一年来,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1076件,53个集体、个人及单项工作荣获中省市区表彰奖励。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推动检察元素嵌入发展要素

(一)扎实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平安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91件249人、审查起诉案件373件652人。加强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依法办理“7.17”缅北电信诈骗案,追诉“5.09”“2.23”等电信诈骗漏犯,办理的张某文等49人诈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第二批“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办理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案件10件,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打击“黄赌毒”及关联犯罪,办理相关刑事案件34件,有效防控次生犯罪。加强监检衔接,凝聚反腐合力,办理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促成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环节退赃350余万元,办理的张某某受贿案入选省检察院职务犯罪工作专刊。

(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办理假冒注册商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企刑事案件19件,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围绕嘉陵“实体经济主战场”战略定位,院领导、检察官定点联系走访辖区54家企业。搭建互动协作平台,成立“法盾”“双蓝护企”工作室,与区法院、区工商联等单位联动履职,不断优化法治“供给”,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36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7个,办理的冯某等3人假冒注册商标案,对两名主犯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有力保障了吉利二期项目工程质量,帮助企业挽回部分经济损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做法获省发改委、省工商联肯定,入选《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第十四批)》。

(三)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提升宜居生态品质。围绕现代化宜居新嘉陵建设,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2件,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13万余元,组织增殖放流3万余尾。纵深推进嘉陵江岸线保护专项监督,携手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共建“嘉陵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共护嘉陵江流域生态平衡。对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导致土壤受污染案件开展类案监督,促进危险废物规范处置,治理被污染土地15亩。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与市场监管局协作配合,督促职能部门对乡镇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整改各类食品加工场所卫生安全隐患41处。加强群众用药安全监督,办理涉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10万余元,办理的刘某尧等28人违规倒卖、运输九价疫苗案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增进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一)专注“蓓蕾成长”为未成年人护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之江小学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3件18人,王某刚因线上“隔空”猥亵、线下性侵未成年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通过支持起诉帮助3名未成年被害人追索赔偿40余万元,为7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罪行较轻且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11件16人,附条件不起诉7件7人,开展亲职教育和家庭教育20次,发送督促监护令1份。持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对7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3名涉罪未成年人复学、就业。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3名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经强制报告后司法介入获得保护。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实质化履职,法治宣讲覆盖师生、监护人5万余人,组织3批次在校学生参观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环境,未检工作负责人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二)聚焦“民生小案”为特殊群体纾困。拓展老弱病残幼等特殊群体权利救济渠道,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3件,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9万余元。推动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联合民政部门对辖区养老机构开展安全专项监督和法律宣传活动5次,督促整改食品安全、消防设施、监管盲区等安全隐患13处,营造安全幸福的养老环境。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在群众办事大厅新建无障碍设施2处,整改规划不合理的机动车停车位47处,保障行动困难群众通行便利。坚持“应救助尽救助”,联合民政、残联等部门开展多元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8.1万元,缓解困难群众“燃眉之急”。

(三)践行“枫桥经验”为基层治理赋能。持续培育“嘉·和”矛盾化解检察品牌,对因民间纠纷、偶发矛盾引发的23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办理的陈某海、任某芬故意伤害案,走访调解20余次,成功化解邻里双方20年积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16件信访案件责任到人,8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信访法治化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理论调研被《人民检察》刊发。与市检察院联合办理的马某代位权纠纷执行和解案,多次协调相关部门就执行问题开展洽谈、沟通,促使1400万执行款达成执行和解,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审判监督典型案例。“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在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项调研活动中受到充分肯定。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狠抓办案成效深化监督质效

(一)在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中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案件75件,监督立、撤案20件,纠正遗漏同案犯24人,书面提出侦查活动监督意见47份,切实保障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件,已改判3件。落实省检察院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融合履职试点工作,联合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和规范财产刑执行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加强涉案财物跟踪处置,监督公安机关对涉案财物进行集中专项清理,相关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二)在精准监督、定分止争中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7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主动走访事故现场、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办理的张某方支持起诉案被省检察院专刊刊载。做细息诉止争工作,强化释法说理,促成民事执行和解12件,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访,依法维护司法裁判权威和辖区和谐稳定。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监督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0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0件。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办理相关案件100件,提出检察意见57件,建议行政机关对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71人给予行政处罚,消除“不刑不罚”的追责盲区。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依托,对违规持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涉毒人员进行排查,牵头召开“毒驾”治理工作联席会,制发交通领域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三)在高效规范、融入治理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立案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3件,整改回复率、判决支持率均保持100%。加强检税协作,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发现辖区部分驾校少申报计税收入1129万余元,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补缴税款。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乡镇政务公开未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隐匿化处理发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删除公民个人信息2400余条。紧盯安全生产,对嘉陵工业集中区河道内存在的电力、通信安全隐患开展监督,促成相关运营商投入整改资金100余万元,新建管网3公里,有效保障嘉陵工业集中区29家工业企业、冯家桥社区1100余户居民通信安全、用电安全。

四、坚持为发展强基,激发改革势能释放发展动能

(一)以政治建检为统领,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省市区全会精神,通过党组会前理论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支部会议专题学习56次,开展研讨19次,在深学细悟中擦亮政治底色。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及重大敏感案件处理23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地落实。坚持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持续擦亮“党建+”品牌,“嘉·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一院一品”典型案例,“嘉·盾”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能动规范履职第二批品牌警队,1个工作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2篇论文在全市党建调研论文评比中获奖。

(二)以人才强检为关键,与时俱进提升专业素能。加强入额院领导、高级检察官等“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建设,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230件。建立完善人才差异化、多元化培训体系,注重多渠道、多层面、多岗位培养锻炼干警,组织开展“检校共建”、跨区域学习交流、岗位练兵等活动130次。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7次,创新“双评查”机制,工作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制定《绩效考核正负面清单》,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竞赛,通过以赛促学促进干警业务能力提升,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竞赛标兵。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并在全省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三)以从严治检为保障,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聚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13次,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案促改”等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9次,持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开展教育活动3次,分层级全覆盖谈心谈话144人次、提醒谈话3人次。从严执行“三个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全年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有关事项36件,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持续向好。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代表委员之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38次,以“代表走进检察院+检察官走近代表”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4条,逐条落实、逐一回复。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无党派人士、各界群众通报检察工作4次,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办理律师申请辩护与代理事项400余人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00余件,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合推进,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进中有新。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法治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一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还需要拓宽;二是法律监督的刚性和权威还需彰显;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区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继续锚定区委“113”工作思路,担当作为,踔厉奋发,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宜居新嘉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记初心使命,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忠诚。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从政治上看”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走深走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警坚守政治信仰,坚定初心使命。不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以检察履职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守住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服务中心大局,以更优履职深化服务保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助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服务“三农”检察举措,助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检察信访法治化,健全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三、聚焦检察办案,以更强担当促进良法善治。以“三个善于”理念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检察工作,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监督,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大虚假诉讼监督、惩治力度,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力推动社会治理。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拓宽专项监督领域,增强“监督促进治理”效能,全面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夯实基层基础,以更大力度加强自身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持续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全面净化政治生态。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科学监督管理,完善案件管理、业绩评价,严肃司法责任追究。全面深化人才强检,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相结合,加强检察人才培养和专业化办案团队培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建设,以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砥砺奋进新征程,扬帆起航正当时。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建设现代化宜居新嘉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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