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单位对我区各级机关、执法部门及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及有关问题的投诉,可向嘉陵区纪委、监委投诉。
二、公民、单位向本院提出控告、申诉等有关问题的投诉,可遵循下列途径:
1.来信:请寄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
2.来访:嘉陵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3.来电:请拨检察服务热线12309或0817-3698985
4.网络: https://www.12309.gov.cn/
三、投诉注意事项:
1.投诉时应载明的事项: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投诉事由、提供线索的来源、知情人等。
2.提倡实名投诉,便于检察机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配合检察机关及时查处。
3.投诉人应当实事求是的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