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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的工作经验及成效
时间:2019-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自2016年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以来,嘉陵区检察院在市院、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一目标,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市院各项改革部署,积极探索遵循检察规律、体现区位特色、符合检察业务特征的办案职权配置模式,真正实现“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不断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为“平安嘉陵”、“法治嘉陵”、“宜居嘉陵”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司法责任制启动之初,我院政法专项编制62名,按33%的比例核定员额检察官20名。2017年底监察体制改革我院转隶人员11名,其中入额检察官6名。至此,我院现有干警45名,其中入额检察官14名,检察辅助人员22名,司法行政人员9名。

  二、主要做法

  (一)统筹协调,坚定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相结合。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反复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市、区委和高检院、省院、市院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确定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工作思路,力求司法体制改革不掺水分、不走样,集中力量攻克员额检察官遴选、人员分类管理、职权清单、绩效考核方案等难点问题;二是坚持落实改革任务和促进长远发展相结合。及时组织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全方位摸底调研。针对不符合入额条件以及符合入额资格但因岗位、年龄限制不宜入额的同志开展重点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宣讲、思想疏导、心态矫正。干警们纷纷表示坚决拥护改革、积极参与改革、认真落实改革任务,检察队伍保持了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风貌;三是坚持顶层设计和本院实践相结合。在改革部署过程中,院政治处、案管办、法研室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办案部门意见,研究制定了我院轮案规则和绩效考核方案。

  (二)优化配置,健全办案组织。

  我院严格按照改革要求,坚持以人员分类定岗为基础,以案定额与以岗定额相结合,健全办案组织,确保员额配置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目前我院有90%的员额检察官在办案一线。同时,根据不同业务条线履职需要、案件类型及复杂难易程度,设置了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的基本办案组织。我们在进行系统配置时将参加办案的检察官根据各业务特点分成不同的办案组织。

  (三)积极摸索具有嘉陵特色的领导带头办案机制。

  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明确检察长及其他入额院领导的办案量,解决领导办案“量”的问题。二是确定“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办法,由案件管理部门在受理时直接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自动轮案、一次分案,解决了领导办案如何分配的问题。三是将入额院领导编入普通轮案组,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解决了领导办案类型的问题。四是要求院领导要亲自讯问、亲自阅卷、亲自制作关键法律文书、亲自出庭公诉,有效解决领导如何办案的问题,切实做到领导真正办案、实质办案。我院入额的院领导有4人,其中包括检察长、3名副检察长。截止目前,入额院领导已办理各类案件共计3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25件;审查起诉案件6件;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件;侦监适时介入侦查1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1件;未成年人案件1件;国家司法救助1件。

  (四)强化监督,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目前,我院出台了《入额检察官办案监督责任追究制(试行)》,同时按照省院检察官权力清单规定,对我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职责进行细化,明确各自工作范围和内容。同时,构建员额检察官办案全程监控体系。建设廉政风险“三级预警”机制,完善接受当事人、律师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登记通报制度,建立依法公正独立办案的防火墙。加强案件流程监控预警,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对检察官办案过程实行全面监控、全程留痕。对员额检察官办结的所有案件进行动态评查,评查内容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12个方面,对不规范问题及时发出《提醒函》《预警通知书》《核查通知书》,督促处理。建立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小组,对专项案件进行评查,撰写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并进行通报,深入运用评查结果有效整改不规范司法行为。

  (五)积极应对内设机构改革,职业保障改革逐步落实。

  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积极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调研。同时出台入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和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三类人员职业保障政策的严格落实。

  三、问题和不足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我院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工作情绪低,积极性不高。尽管司改方案规定过渡期内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政策,但由于首次入额检察官比例设定较低,特别是原任检察官和助理检察员以及行政部门中层干部未入额人员思想波动大。部分检察人员担心今后工作走向和待遇问题,从而产生了懈怠思想和抵触情绪。部分入额检察官因面临司法办案责任制和猛增的办案数量的考验,感到办案责任大、压力大,在现有状态下能否胜任、精力是否达标,自身的荣誉利益是否得到保障,也心存惶恐和畏惧。另外,入额检察官产生后相应的检察官助理、辅助人员的配备问题,司法行政人员如何界定和使用等一系列问题也困扰着当前检察工作健康运行。二是绩效考核体系尚不完善,司法责任制要求对检察官进行绩效考评统一由考评委员会进行评价,但各业务部门案件类型、案件性质不同,工作量差异较大,难以在考核中做到真正的均衡。三是改革后要按照1个检察官+1个助理人员+1个书记员的标配机制进行办案,我院现有人员明显不足,从而影响了司改后办案标配机制的正常运行,案多人少矛盾仍比较突出。

  四、下一步举措

  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教育,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我院将继续按照中央和上级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加大学习和宣传教育。要抓住有倾向性、普遍性、苗头性的矛盾问题,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分类引导检察人员消除负面情绪,让全体检察人员既知晓情理、理解政策,又明白纪律规矩、把守言行界限,坚定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决心。

  (二)科学管理,分类发展,释放改革红利。继续完善绩效考核细则和分类管理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组织资深检察官与青年检察官结对、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结对,缩短人才成长周期。逐步建立健全适用于检察机关三类人员职级晋升、工资待遇、交流转任、职业发展等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的检察人员内部管理机制,让全体检察人员都能在司法改革中获取改革红利,不断增强各自岗位的荣誉感和归宿感。

  (三)规范司法,久久为功,建设过硬队伍。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省院“对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机制。始终保持对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零容忍”的态度,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作风硬、本领实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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