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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9-01-01  作者:嘉陵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7年9月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院在区委、市院、我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中央相关会议精神为统领,以狠抓执法办案、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改革为主线,积极开展“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题,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嘉陵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机关本级,本院没有二级预算单位,本院共设置了政治处、反贪局、反渎局、公诉科、侦监科、控申科、监所科、民行科等11个内设机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79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6.41万元,占72.3%;其他收入3.98万元,占0.22%。数据来源财决公开1_1表)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42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4.59 万元,占69.6%;项目支出433.88万元,占30.4%。((数据来源财决公开1_2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3221.4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32.06万元,增长4.27%。

(数据来源财决公开2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4.51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万元,下降3.12%。(数据来源财决公开2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4.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188.09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6万元,占8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61万元,占5.59%;住房保障支出76.21万元,占5.35%。(数据来源财决公开2表

(罗列用到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4(款)04: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1188.09万元,完成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106.51%,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类)05(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80.6万元,完成预算94.05%,决算数比预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情况变化。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210(类)05(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79.61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6.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2016年决算数为76.21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

(数据来源财决公开3表,罗列用到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0.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财决公开3_2表,罗列用到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01万元,完成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47.79%,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91万元,完成预算5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数据来源财决公开3_4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3.25万元,下降8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3.09万元,下降8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万元,下降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去年购置了四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91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9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6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7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9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共计支出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检查工作和对藏援助院交流工作开支。

(若没有数据,可写为:2016年无公务接待任务,无公务接待批次人次,无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或本部门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负担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5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持平。(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7万元,全部是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检察办案工作所需装备。(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有执法执勤用车7辆,没有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介绍收入类型、来源)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支出,主要用于检察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6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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