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检索:
今天是: 欢迎访问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邹刚
基本信息
本院简介
机构设置
领导班子
工作报告
资料信息
法律法规
司法解释
检察文件
公益诉讼
视频作品展播
检察新媒体
嘉陵检察微信
嘉陵检察微信
嘉陵检察微博
嘉陵检察微博
嘉陵今日头条
嘉陵今日头条
 
当前位置:首页>>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统计总结>>财政公开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2-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

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

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第三部分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我院在区委、市院、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中央相关会议精神为统领,以狠抓执法办案、全面推进检察工作改革、服务全局经济建设大局为主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主题,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争取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好成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无下属二级单位,本院共设置了办公室、政治处、检察一部、检察二部、检察三部5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2.91万元,支出包括:总支出932.91万元,基本支出869.6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基本支出662.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7.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5万元,项目支出113.22万元,项目支出其他检察支出113.22万元我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分别是932.9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科技强检”信息化建设预算减少较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院2021年收入预算932.91万元,其中: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2.9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62.01万元,70.96%,社会保障和就业67.96万元,占比7.28%,卫生健康支出42.57万元,占比4.26%住房保障支出47.15万元,占比5.05%,其他检察支出113.22万元,占12.14%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总支出932.91万元,基本支出869.69万元,占比93.22%,项目支出113.22万元,占比6.78%。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分别是932.91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科技强检”信息化建设预算减少较多

我院2021年收入预算932.91万元,其中: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2.9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62.01万元,70.96%,社会保障和就业67.96万元,占比7.28%,卫生健康支出42.57万元,占比4.26%住房保障支出47.15万元,占比5.05%,其他检察支出113.22万元,占12.14%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院20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2.91万元,2020年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科技强检”信息化建设预算减少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我院20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2.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行政运行712.01万元,76.32%,其他检察支出 63.22万元,占比6.78%,社会保障和就业67.96万元,占比7.28%,卫生健康支出42.57万元,占比4.56%,住房保障支出47.15万元,占比6.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4(款)04检察支出775.2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1行政单位医疗42.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住房公积金支出47.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2.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6.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院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3.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1辆,特种技术用车1辆,是越野车。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24万元,其中:

2021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24万元。开展检察业务办案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20基本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3万元。计划用于单位日常联系工作、迎接上级检查工作等公务接待开支。

2021年公务接待费较2020基本持平。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院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72.77万元,比2020年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压缩比例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技术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我院所有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支出,主要用于检察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