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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救助工作的
时间:2020-05-31  作者:嘉陵检察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

南充市嘉陵区司法局

南充市嘉陵区民政局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关于联合开展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救助工作的

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条  为切实促进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通过帮教顺利回归社会,不断提高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和社会救助水平,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发挥政策指引、资源整合等作用,联合成立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救助工作小组,下设救助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救助办公室”)。救助办公室设在嘉陵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由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本区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救助等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救助主要是指在教育、就业、社会生活保障、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对嘉陵区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服刑期间进行的政策帮扶和支持。

        第三条  救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法理相融、科学统筹、各司其职、因人施策、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各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本单位相关救助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对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救助工作,同时各单位之间要加强工作联系,畅通沟通渠道,确保在工作中形成合力。

        第五条  救助办公室具体从事以下几方面救助工作:

        (一)开展针对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和其他心理障碍,克服消极情绪,激励引导重塑正常人格。

        (二)掌握了解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基本信息、矫正表现、技术特长、择业意向、家庭状况等情况,加强与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为政府部门、企业等社会组织对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救助搭建平台。

        (三)建立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就业基础数据库,推荐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现就业,同时帮助其按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申请。

        (四)协助做好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困难帮扶、社区服务、司法救助等其他工作,依法保障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共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各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救助领导小组,切实保障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救助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加强资源整合。统筹利用辖区内的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根据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特长及意愿,为其重返社会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就业安置等。同时引导、扶持、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救助工作,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

        (二)联合建立就业帮扶安置基地。在辖区内加大与企业、职业培训学校、农村合作社的合作,设立技能培训岗位,在帮扶企业中设立工作联系点,建立管理台账和个人档案,指导企业健全报到登记、情况报告、责任帮教等相关制度规定。

        (三)联合协调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进行临时救助。

        (四)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或由救助办公室临时提出召开,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的工作例会,研讨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救助事宜,协调解决救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办理情况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受理的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救助申请办理情况及意见,要及时向救助办公室进行通报,便于建档跟踪备查。

        第七条  区民政局、区社保局负责定期派人到社区矫正中心对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宣传、介绍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就业扶持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讲解申请的条件和程序,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受理,按流程及时予以办理。同时在本年度辖区的就业培训计划,岗位推荐中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纳入计划。

        第八条  在救助中,各单位应互相通报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表现情况,一旦发现其不按规定参加技能培训或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区司法局反映情况,由区司法局负责对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处理。

        第九条  在救助工作中,各单位应注意依法保护社区未成年服刑人员的个人隐私,重点加强对未成年女性等人员的档案信息和隐私权的保护。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0年6月1日开始试行。

 

        附件:南嘉检会(2020)6号...........关于联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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