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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蓬安县检察院四项措施推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添加时间:2020-06-16     来源: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字号: | |

      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严防校园周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免影响青少年身体健康身心发展蓬安县检察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加摸排掌握线索蓬安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杨蕾带领干警们全面摸排调查县域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严查部分商家私自销售无生产日期、超保质期、无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小食品的行为,重点排查各乡镇中小学周边摊贩商家食品销售情况,督促经营户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过摸排,目前已掌握相关线索8条,正进一步调查核实,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予以整改。 

      二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排查中,我院还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内外小商店、流动摊贩、违规饮食摊点进行排查监督,杜绝无证经营流动商贩在校园周边设摊。同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不定时抽查机制,严防校园周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三是加强教育提升认识院第三检察部与第四检察部联合走进校园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检察官通过与学校师生沟通,有效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以避免学生购买食用无生产日期、超保质期、无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小食品,确保学生安全健康。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整改对存在售卖不符合安全食品行为的商贩,蓬安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通过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有质量、有针对性的诉前检察建议,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督促校园周边商贩彻底整改,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彻底或多次出现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议相关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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