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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 提前介入“红馆国际商务会所寻衅滋事案”

    添加时间:2020-07-24     来源: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字号: | |

      2020年7月16日23时许,潘某、蒲某、罗某等人到蓬安县县城文君路红馆国际商务会所唱歌喝酒,后因结账问题在该会所大厅内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会所工作人员王某辉、汪某军、杜某桥、游某、刘某等人以潘某等人是故意“砸场子”为由,持甩棍对潘某、蒲某、罗某等人进行殴打,致使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2020年7月17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关于“红馆国际商务会所寻衅滋事案”的情况通报后,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前介入检察人员通过听取侦查情况介绍、查阅案卷、审查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参加现场勘查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研判案情,并就案件下一步证据收集、侦查方向及取证注意事项等提出意见建议。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辉、汪某军、杜某桥、游某、刘某等人已被蓬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主导责任,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坚决依法惩治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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