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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推行“四员”工作法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添加时间:2020-10-16     来源: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字号: | |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以党建为引领,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四员”工作法为抓手,不断提升工作理念、细化工作措施、突破工作瓶颈,全面助力案件质量提升,成效明显。 

       

      以规范为追求,当好“管理员”。严格按照省市检察院案件受理相关要求,制定《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案件受理、流转规定》。严把出入口关,严格审查接收、移送的材料是否符合管辖规定、卷面装订是否规范、法律文书内容是否完整,确保案件信息准确无误;严控时间节点,确保案件当日受理、当日分配、当日移送;严格财物管理,认真落实涉案财物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做到台账完善、案结账清、账物相符、手续完备。 

      以服务为基础,当好“协调员”。加强工作部门协调,充分发挥案管窗口部门优势,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委、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和本院各办案内设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完成线索、文书移送和信息沟通工作。加强服务对象协调,时刻关注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案件承办人和律师的需求,及时采取电话、微信联系等方式,督促承办人及时办理案件、告知办案进度,及时向律师反馈信息,并为律师阅卷提供方便,采取刻录光盘保密邮寄的方式,保证律师及时获知案情,保证涉案人员及时参加诉讼程序。加强服务程序协调,制作案件查询工作流程图,简化查询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做好案件查询、律师阅卷、律师会见接待等工作。在新冠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综合业务部通过加强协调,靠前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有效减少了疫情对案件办理的影响。 

      以优质为标尺,当好“监督员”。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抓好案件质量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重点评查及专项评查,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个人执法档案,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选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个人评优评先、评选案件质量标兵、晋职晋级,部门评比的重要依据,有力促进案件承办人办优质案件、办精品案件,有效提升案件质量。以司法规范化检查为抓手,抓好司法规范监督。经常组织案件办理规范化检查,要求案件承办人对照相关标准,对案件实体、程序、法律文书、系统使用、司法责任制落实、卷宗装订等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同时邀请资深检察官抽检,有力促进司法规范。以做好流程监控为抓手,抓好办案过程监督。细化落实业务系统“节点”监控,重点对退查、延期、赃证物品的扣押、认罪认罚辩护人意见听取等节点的专项跟踪、预警和监控,查找办案重点环节、检察执法办案文明行为关键节点存在的问题。对出现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在线上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予以纠正。时刻关注案件办理“案-件比”、退查率、办案期限等指标变化,坚持“线上流程监控、线下电话预警”,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实时监督、动态监督。 

      以准确为目标,当好“统计员”。准确是报表质量的生命线。该院设立了专职统计员,及时给案件承办人明责任、压担子,确保案卡数据准确,无误。狠抓案卡信息准确,守住案件受理后、分流前关口,做到不漏填、不错填,从案件受理源头案卡填录保证基础数据准确,从案件出口数据保证结果准确。狠抓法律文书准确,加强对收送案文书审核、监管,切实做到一案一查、一节点一查,对法律文书易错点、易漏点和关键点内容重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要求办案人员进行修正,确保法律文书完整、准确、无遗漏。狠抓时间节点准确,统计员主动与各业务部门内勤、承办人及部门负责人沟通、配合,确保案卡填录时间节点统一。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确保当月数据当月修正,杜绝补填、跨月修改案卡现象的发生。确需补填和修改跨月数据的,必须经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并审批同意后方可修正,有力确保在相同时间节点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 

      该院综合业务部通过实施“四员”工作法,为案件质量筑起了防火墙,捆上了保险绳,近年来在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中无一瑕疵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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