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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4日,50岁左右的刘某冒充仙婆来到蓬安县石梁乡78岁的王婆婆家中。该仙婆自称是龙云寺观音菩萨的三妹,出来“化缘”“救苦救难”。
刘仙婆告诉王婆婆,自己可以下“阴曹地府”进行算命。王婆婆舀碗水出来,刘仙婆便抓了一把米包在纸团里扔进碗中,只见碗里发出“砰”的一声,纸团燃烧起来并伴有白烟。刘仙婆便对王婆婆说:“你看,你家儿子7月要出事,你家老头在今年腊月还会有个大坎,你给我拿钱我帮你改命。”王婆婆一听害怕极了,便拿出了200元给刘仙婆让她帮助消灾。刘说需要12000元才能完全消灾,王婆婆消灾心切,便又从卧室箱子里面拿出了7000元给刘仙婆。刘仙婆让王婆婆去翻卧室的床铺,刚进卧室,王婆婆就看见一条黑蛇爬在床上。刘仙婆一把抓住蛇说:“你现在相信了吧?快把钱拿出来,我才能给你家人改命。”老人被吓得六神无主,害怕家人出意外,又从卧室箱子拿出了4000元现金交给了刘仙婆。刘贪心不足,又让王婆婆把手上戴的戒指给她,说用戒指把蛇箍住才能免灾。
刘仙婆走后,老人才渐渐发觉不对劲,自己可能已上当受骗,马上跑出去追寻刘仙婆,但早已不见刘仙婆的身影。在村民的帮助下老人报了警。
2019年8月4日,刘仙婆再次到蓬安县实施诈骗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刘仙婆为广安市武胜县人,曾伙同他人冒充寺庙人员,多次以“看相”、修寺庙“化缘”、“做法事”、“捉蛇”或者替被害人“化解灾难”等方式骗取钱财。2013年9月,刘仙婆被平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2014年7月刑满释放。
据刘仙婆供诉:2019年7月,她先后来到蓬安县石梁乡、平头乡等地行骗。她的骗术重在三个方面:一是专门挑选老年人作为诈骗对象,主要利用老年人封建迷信、牵挂子女安危、心理防线较弱的特点,容易骗取钱财;二是冒充寺庙人员身份,以“化水”“下阴曹”等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三是以事先准备好的见水易燃金属物质、驯服的蛇作为道具。2019年7月以来,刘仙婆先后骗取蓬安县石梁乡、平头乡4名被害人共计现金18358元、金戒指一枚。
2020年1月2日,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对刘某以诈骗罪依法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刘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检察官在谴责诈骗犯的同时,也告诫广大群众:一要相信科学,反对迷信;二要避免把家庭情况告诉陌生人,对过于热情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三要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告诉子女,发现上当受骗要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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