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官网!
  • 工作报告
  • 您的位置:首页>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检察院>走进蓬检>工作报告
  •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添加时间:2022-02-14     来源: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字号: | |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蓬安县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具体职权包括如下八个方面: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重点工作

    1、提升政治站位护航发展大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到蓬安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四大检察”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为蓬安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主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努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力助推蓬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提升服务效果,保障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主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司法。坚持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体现人民属性紧紧围绕反腐倡廉、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党委关注、群众关切的领域,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最终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准立足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汇聚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严厉打击侵吞国有资产、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药安全等犯罪,全力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努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度参与市域治理,强化检察引领,凝聚多方合力,全面深化未成年人立体保护“相如护蕾”工程,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3、提升履职水平,维护公平正义。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均衡发展。推动检监有序高效衔接,保持反腐败高压震慑态势。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刑事犯罪全力推动法治蓬安“平安蓬安”建设。坚持依法抗诉与维护审判权威并重,加大对虚假诉讼和民事执行的监督力度,做强民事检察;坚持检察建议与行政诉讼相结合,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坚持司法办案与公益宣传相结合,严密关注损害公共利益案件,着力办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案件,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四大检察”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蓬安、平安蓬安、美丽蓬安、幸福蓬安。

    4、提升队伍素质,打造检察铁军。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大力提升队伍的能力素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找差距、补短板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业务素质做新时代检察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增强蓬安检察党建品牌效应。鲜明“能上能下、有为有位”的选人用人导向,形成崇尚实干、担当担责、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加强司法办案能力建设,着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坚持廉洁底线,持正风肃纪,把“三个规定”作为对党忠诚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努力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后半篇文章,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全面落实严管厚爱,深入推进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12646380.00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下降1591270.20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和机构简化深入改革、压减检察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预算1264638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46380.00元,占88%,上级补助收入1500000.00元,占12%。

    (二)支出预算情况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预算126463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475968.00元,占83%;项目支出2170412.00元,占17%。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46380.00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下降3091270.20元,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和机构简化深入改革、压减检察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46380.00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646729.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6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487101.00元、住房保障支出43395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46380.00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021605.00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中、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1146380.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646729.00元,占8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600.00元,占5.2%;卫生健康支出487101.00元,占4.4%;住房保障支出433950.00元,占3.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646729.00元,主要用于: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对个人家庭的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管理维护费、嘉陵江流域绿色发展生态检察及公益诉讼业务、检察办案(侦缉)特情业务、全国检察文明控申接待室和律师工作站运行维护费等运转及业务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786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88264.00元,主要用于: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98837.00元,主要用于:蓬安县人民检察院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33950.00元,主要用于: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75968.00元,其中:

    人员经费9155248.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2072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055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56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950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

    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6000.00元,其中:

    2022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6000.00元。计划用于7辆警车的执法执勤、办公办案的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侦缉调查、执法执勤、检察办案(业务)的开展及机关部门的行政运行。

    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21年减少14000.00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49500.00元。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办案调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022年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减少1500.00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节约接待开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度,蓬安县人民检察院运行经费支出1320720.00比2021年减少68760.00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复打一体机、打印机、办公家具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整体和所有专项项目按要求分别编制了绩效目标,从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部门整体(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检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表6、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6-1、2022年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相关附件:蓬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版权所有: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相如镇抚琴大道29号  邮编:637800  电话:0817-8622000  官方邮箱:penganjcy@163.com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