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蓬安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三个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过问、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交往等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共计录填报1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件,其他检察人员填报0件。从过问、干预人员身份来看,1件来自检察系统外。
目前,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均实行网上系统填报,并做到全员报告。